陕西聘“特岗教师”农村任教
在评优树模、进修晋升时优先考虑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日前联合决定,今年将招聘1964名高校毕业生作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赴农村任教。
据悉,陕西省今年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的范围集中在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34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特设岗位招聘人员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总额按人均年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据实结算。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总额年收入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各计划实施县招聘的“农村中学教育硕士”也同时纳入该计划管理,所有“特岗教师”在评优树模、外出进修和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中国教育部》2007年4月17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