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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中考报志愿分五个批次 重点高中与高职高师不得兼报
来源:东北教育网     2007-4-29 17:30:00
 
       今天,记者从哈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考生志愿分重点高中与高职(中专)、高师(中师)两大系列,每名考生只能任选其一,重点高中与高职(中专)、高师(中师)不得兼报。报考省重点高中的每名考生可填报五个批次志愿。报考非省重点高中的每名考生可在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中任意选报。

  第一批次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阿城一中配额,省重点高中择校。

  市区报考省重点高中的考生可在哈一中、哈三中、哈六中、哈九中、哈师大附中、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哈二十四中、阿城一中八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填报省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同时可选一所有择校招生计划的省重点高中填报省重点高中择校志愿。阿城区考生还可填报阿城一中配额志愿。除阿城区外,市内其他七区考生不得填报阿城一中配额志愿。

  只有填报哈三中统招志愿的考生方可兼报哈三中国际部统招志愿。只有填报哈九中统招志愿的考生方可兼报哈九中松北校区统招;只有填报哈九中择校志愿的考生方可兼报哈九中松北校区择校。

  第二批次志愿:民办高中及第一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

  考生可在自愿申请并经批准的民办学校中任选两所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志愿填报在民办高中及第一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志愿栏内。

  第三批次志愿:市重点高中统招,市重点高中配额,市重点高中择校。市区(松北区和阿城区除外)考生可填报户口所在区的市重点高中统招、市重点高中配额、市重点高中择校志愿。

  市重点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的填报: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考生在填报市重点高中统招、择校志愿时每项可选区内一所市重点高中填报,统招、择校志愿可分别填报不同学校。道外区考生可在哈四中、哈八中、哈十二中3所学校中任选。松北区乐业镇、对青镇的考生可填报呼兰一中统招、择校志愿;松北区其他乡镇、办事处的考生在填报市重点高中统招和择校志愿时每项可在哈四中、哈八中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填报。

  配额生志愿的填报:市重点高中招生继续实行“配额生制”并增大其占统招生计划总数中的比例,2007年将各市重点高中统招生计划总数的58%作为配额生指标直接分配给所在区各初中。考虑到阿城撤市变区处于过渡期及阿城区没有市重点高中的实际,省重点高中阿城一中仍然实行“配额生制”,配额生计划仍然占统招生招生计划的50%。配额生指标分配由各区教育局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下达到各学校。

  (1)外区回户口所在区报考的考生,享受户口所在区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待遇。松北区乐业镇、对青镇所辖初级中学的考生享受呼兰区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待遇,松北区其他乡镇、办事处所辖初级中学的考生享受哈四中、哈八中配额生待遇。

  (2)考生报名前,区教育局必须将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分配方案向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和考生公布(呼兰区要通过松北区中招办向松北区乐业镇、对青镇的初中学校和考生公布;道外区要通过松北区中招办向松北区原道外区所辖初中学校和考生公布),并于5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和市招考办备案。配额生指标分配要增强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方案一经确定、公开、上报,不得改动。

  (3)考生填报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时,只能报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有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的一所学校;外区回户口所在区报考的考生,只能报户口所在区一所市重点中学配额生志愿。

  第四批次志愿:民办高中及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

  考生可在自愿申请并经批准的民办学校及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中任选两所学校分别作为第一和第二志愿填报在民办高中及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志愿栏内。

  第五批次志愿: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

  市区考生可选报户口所在区的两所普通高中和市区所属的两所职业高中,每所职业高中可选两个专业。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班主任不要代填或代涂),家长和班主任签名。志愿填涂后输入计算机,任何人不得改动。

  考生填涂的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名志愿卡、报名信息表中相应项目必须准确一致,因填涂不准确、不一致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朝鲜族考生应报考本民族高中,但家长和考生坚决要求报考其他重点高中的也允许报考。报考其他重点高中的朝鲜族考生可兼报哈朝鲜族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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