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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心意
来源:幼儿园法律问题案例评析     2007-5-8 17:57:00
 
[案情经过]

某园有一名幼儿,聪明活泼,好学上进。有一段时间,却总是支支吾吾不愿来幼儿园。家长问这是为什么,孩子说,老师让交费呢。由于该幼儿家庭条件特殊,父母离异,父亲又下了岗,孩子随父亲,可近来因经济条件不好,父亲无能力交费,只好把孩子留在家里。

[处理结果]

教师了解到该幼儿的情况后,很快向园领导反映。经研究幼儿园决定为这位孩子减免部分费用,以保护幼儿接受正常的教育。同时教师更加关心爱护他,让他体验到家庭般的温暖。家长也非常感激幼儿园,经常主动帮助班级、幼儿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以尽自己的一份责任。

[评析]

看到这个案例,不由得使人感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之情。幼儿园的任务在于向幼儿实地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而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八条中又明确提出:“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元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和单亲子女等入园,应予照顾”,这充分说明我们国家对人民利益的关心。

幼儿园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督促家长按时交费是合情合理的,但应注意方式方法,尽量不要专对孩子或直接让孩子传递类似要求,以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造成人格尊严的损害。作为家长应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能因有困难就影响孩子的合法权益。

鉴于这位家长的实际情况,幼儿园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的规定,承担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免去了该幼儿的部分费用,同时也教育了家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孩子接受应有的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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