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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园有望不再“漫天要价”
来源:安徽商报      2010-1-13 13:46:00
 
  幼儿园有望不再“漫天要价”

    《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2月1日起实施  

    □动态

    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一学年的“天价幼儿园”,其收费标准到底是什么?政府在幼儿园的投入上,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日前,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肥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将于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对诸多热点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每个幼儿背后至少有3个家庭在关注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合肥市9万多幼儿能否健康、快乐成长,事关合肥市30万家庭的幸福。

    该《条例》规定,合肥市学前教育机构不得收取与儿童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不得用收取兴趣班、实验班等活动代替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如果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赞助费、支教费,将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条例还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保育与教育费,但不得跨学期收费。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依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同时,学前教育为在学儿童提供就餐服务的,可以收取伙食费,但收取的伙食费应当全部用于在学儿童伙食,不得克扣、侵占,并按实际核算成本每月结算,张榜公布。违反规定,可以并处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此外,该《条例》还明确,政府每年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应按当年财政性教育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

  □追问

    一学年近万元,谁定的价?

    物价部门:将重新制定民办园收费备案办法

    目前省城有各级各类有证幼儿园435所,其中,287所幼儿园属于民办性质。公办幼儿园收费政府可以定价,而民办园“漫天要价”的现象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公办园收费有没有标准?

    合肥市教育局局长方东玲:目前合肥市“省一类园”保育与教育费一学期不超过2000元,“市一类园”一学期不超过1800元,一般幼儿园收费一学期不超过1400元。

    记者:我们发现,动辄数千元、上万元一学年的“天价收费”,基本上都是民办园,他们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志明:公办园的保育与教育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园收费实行备案制,民办园先根据办学成本测算,报物价部门备案,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

    记者:现在,很多幼儿园的学费已经超过大学,这些幼儿园有没有备案?

    合肥市物价局:按照规定,民办园的收费标准全部要备案。目前,合肥市“双语幼儿园”收费核准是每生每学期3000元。不过,这在民办园中的收费并不算最高的。

    记者:为何民办园办学成本测算是幼儿园,而不是物价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条例》公布实施后,物价部门将会重新制定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对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成本进行严格审核,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不予备案。

   200所“无证园”何去何从?

    教育部门:符合办学条件的允许补办手续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合肥市无证幼儿园约有200多所,该《条例》实施后,对无证学前教育机构,教育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将责令停止办学。

    记者:由于公办园严重不足,很多城乡接合部的无证园很多,且条件简陋,该《条例》颁布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合肥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志明:今后将通过规范、透明的审批和服务,引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合法举办和规范发展,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将责令停止办学。

    合肥市教育局局长方东玲:目前我们正在做全市幼儿园布点规划,以后学前教育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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