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省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85%,2岁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0%;学前教育普及县区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乡镇设有中心幼儿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200所;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园长、教师比例达到60%;全面提高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保障幼教师享受小学教师待遇
今后,我省将逐步建立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全面推进园长负责制和任职资格制度。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享受当地中心小学校长同级待遇。同时,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医疗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每所幼儿园至少保证3个编制,重点用于解决园长和骨干教师的编制问题。
乡镇要建设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
根据发展规划,市、县(市、区)要建设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乡(镇)要建设1所以上中心幼儿园。开展城市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手拉手”帮扶活动,各幼儿园要着手抓好少年儿童的感恩教育。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接送儿童的校车将实现全部统一。
取消农村小学举办的只招收学前一年儿童的学前班。从2008年开始,学前班要向独立的二年或三年制幼儿园过渡。
在会上,副省长鲁昕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作了工作总结,沈阳市人民政府、铁岭市人民政府、鞍山市教育局、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作为先进典型集体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经验介绍,会议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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