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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私下转让 家长蒙在鼓里 律师说是违约行为
来源:大连晚报      2007-1-31 9:39:00
 
     近日,我市某高校一女生张某,在放假期间想找一份工作,于是,她便打通了学校一楼记事板上的一则“家教转让”的电话,花了50元钱,便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但当她与孩子的家长联系上课事宜时,却吃了一个闭门羹。

    “在没有被通知的情况下孩子的家教就换了,这也太不尊重人了,太不负责任了,这家教我们不用了。”这位家长气愤地说。原来,张某之前的家教转让者并没有通知孩子家长,而是擅自打出了“转让家教”的广告。

    据了解,家教是大学生们比较喜欢的工作,但是如何找到需要家教的孩子也成为一个难题。记者在西安路百盛门口采访了几位举着“家教”牌子的学生,其中一位对记者说:“现在的大学生都有竞争意识,有的不仅仅是因为家里困难才出来打工,而是为给自己添一份阅历。虽然我们举着牌子站在外面很辛苦,有的时候甚至一个月也找不到合适的,但是如果找到自己满意的,还能得到孩子家长的信任,在大学期间就不用再找别的工作了,挺长远的。”记者发现,几个学生每个人都“全副武装”,互相之间都没有什么交谈,所要的价钱也都没有定数,一般在每小时10至15元之间。

    一位小学生家长对记者说,他想找一个适合自己孩子的家教,从而使孩子学习薄弱的地方有提高,因而对家教的选择也是精益求精。记者了解到,一个家教的长期使用,一定会经过多个阶段才能与孩子磨合好,然而现在在大学里却出现了“低价转让家教”现象,原来的家教要向下一个家教收取一定费用,而且无论孩子的家长是否接受下一个家教,上一个家教都要收钱。一般转让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孩子的家长同意,并且继续使用下一个家教;另一种是孩子的家长不能接受下一个家教。下一个家教所交的转让费也就打了水漂。这对家长、孩子、下一个家教都不公平。

    律师说法

    转让家教是违约行为

    家教究竟应不应该转让?记者咨询了国宸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她说:“大学生转让家教的这种行为属违约行为。不管孩子的家长是否接受下一个家教,只要出现转让家教,就是违约。因为当孩子的家长雇用这名学生当家教的时候,口头或是书面的协议都是存在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书面协议是非常少的,当这名学生在孩子家长没有要求他离开的时候,就要停止工作,其行为就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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