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石某冒充名校教师,骗取家长信任受聘为“家教”,其间还骗了另一名家长2万元入学介绍费。日前,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6年初,江女士从家教公司为自己的孩子请来一名家教,这名家教自称是某知名中学的“唐老师”。后江女士的朋友李先生想托关系把儿子送到该中学读书,江女士遂将“唐老师”介绍给了李先生。
2006年3月,李先生在这所中学的门口给了“唐老师”2万元。后“唐老师”又开口要17万元。 李先生感到事情有些蹊跷,于是报案,自称“唐老师”的石某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