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探索人大代表专职化建设,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定期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这是记者昨日从新公布的《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在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方面,《方案》提出,将制定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工作细则,完善办理责任追究案件的程序,并制定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同时,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从业行为、公务员证券投资审批工作的办法,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方案》强调,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探索人大代表专职化建设,建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而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也要定期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
而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
如食品药品质量方面,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此外,广州还将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收费监督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收费,探索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的途径,严肃查处利用择校乱收费、高收费行为。同时,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任何带收费性质的评比排名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货币化标准、津贴补贴、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