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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学校开办门槛提高
来源:襄樊日报社     2009-8-4 11:25:00
 
    日前,市教育局出台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本月起,一般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从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高考复读学校的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据介绍,开办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全日制寄宿培训学校的校舍面积应达到生均10平方米以上。学校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简易房、地下室等作为办学场所,不得靠近有污染、辐射、噪音干扰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的场所。

  另外,开办全日制培训机构须具备相应的学生活动场地及必备的体育设施、器材,有寄宿学生的培训机构应设置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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