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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谁负责?
来源:南方新闻网     2009-12-14 13:50:00
 

广州模式:依靠民办学校

公办校接纳的农民工子女比例低于50%,多数就读于民办学校。

与上海市“公办为主”的思路不同,位于珠三角区域的广州市,其吸纳流动人口子女的“生力军”则是当地的民办学校。

据出席“中国城市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及财政保障国际研讨会”的广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周伟锋介绍,2008年广州市有流动儿童近47万人,其中仅有19万在公办学校就读,剩下的29万人都在民办学校上学。

“我所调研的结果是,在广州的情况是公立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是非常少的,可能在25%左右,远远达不到‘以公立学校为主’的要求。”华南师大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王红教授称。她正在进行一项名为“广州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的课题。

而有学者归结“广州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公办校接纳的农民工子女比例低于50%,多数就读于民办学校;政府对于农民工子弟学校提供较少的财政补助。

政府“撒手不管”,究其原因,作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周伟锋把问题归咎于一些客观因素上,比如来广州市的务工农民子女基数大,而且增长较快,目前公办学校的接纳能力有限,要一下子完全解决不太现实。

此外,由于来广州市务工农民子女的流动趋势较难预测,也造成对学生规划、建设和招生很难定出合适的计划。

不过,周也坦承,农民工子女难入公办学校,地方财政压力问题是“主要原因”。

目前,约有19万的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入广州市的公办学校,其所产生的经费如教师的工资、公用经费、基建费用等给广州市区两级财政都带来较大的负担,特别是有些区的财政。“单这19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今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杂费就达2.69个亿。”周伟锋表示。

另一位广州教育界内部人士近期曾就此问题展开调研,也从侧面印证了周的观点。

据她介绍,广州市政府原来也曾经提出跟各区县大家共同分担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成本,在市里面开会讨论时,各区负责人都表示同意,举手赞成。但是政策一到真正要落实的时候,各区县的主管领导谁都不签字。

“开会的时候不得不同意,但是真正要出钱的时候,他就要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了,毕竟要掏出来的不是一个小数目。”该内部人士表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也困扰了地方教育部门的决策者,这就是新学校的兴建。

“现在哪怕你给我再多的钱,也不可能马上征地马上盖学校,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特别是在中心城区,土地问题非常难解决。” 周伟锋称。

面对这样的城市发展现实,广州市选择了发展多元化教育来满足社会对于教育的需求。

不过,当地民办学校的校长抱怨,同样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并未分享到政策的好处。而恰恰是这些学校,接纳了3/4的农民工子女就读。

广州信孚教育集团的董事长信力健,就对现行的一些政策颇有微辞,他呼吁政府应该放手让民办教育来做事情。信所在的教育集团是目前广州规模最大的民工子女学校,现在差不多有四千多名学生在此就读。

在信力健看来,有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与民工子女学校的实际情况之间存在着冲突。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教育局要求学校里面学生的流转率要达标,按照现行的标准,基本上就是要学生不流转。可是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你怎么能要求这些候鸟一样的学生不流转呢?按照我们自己的统计,学校每年至少会有20%的流转率,所以我们的学校也就年年都不达标。”信力健抱怨道。

而多位广州当地的民办学校的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一个更为宽松的生存空间给外来工子女读书。

路在何方?

从教育经济学角度衡量,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全国性跨区域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要求从中央到区县的各级政府都应该分担其经费。

广州模式与上海模式,孰优孰劣,目前在教育界尚有一定的争论。但改革现行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建立一个以流入省市政府为主的新的义务教育经费分担制度,已逐渐成为教育界人士的共识。

从教育经济学角度衡量,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全国性跨区域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要求从中央到区县的各级政府都应该分担其经费。

“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建立义务教育经费财政分级和国家支付的相关方法,根据农民工子弟入学的地域转移,由国家、省、市区之间按成本分比例进行分担。” 广州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周伟锋呼吁。

有学者据此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方案,其核心诉求就是:区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子女,建立相应的各级政府共同分担、以省市政府为主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

“跨省流动到非直辖市的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应该由中央、省、市、区县四级政府分担。”该方案的提出者袁连生教授称。

在他看来,具体的分担模式可以由各级政府协商确定,但应该以省、市政府为主。

一种比较可行的政策选择是:中央政府负担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和50%的公用经费;省级政府负担人员经费;市级政府负担基建经费;区县政府负担50%的公用经费。

“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中央政府已经掌握了各省义务教育学生的信息,可以根据跨省流动的义务教育学生数量,削减其相应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对流入地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补助。”袁连生教授表示。

而方案要求市一级政府承担基建费用,更多的是从城市规划的角度予以考虑的。

因为新学校的建设涉及到教育与城市人口布局变化和建设规划的协调,“需要从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最适合市一级政府承担”。

其实,在国家城市化进程当中,中央政府保障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已成国际惯例,我们的近邻日本就经历过这样的历程。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尤以战后复兴期为甚,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的过程也不可遏制的展开了。有数据显示,截至1960年,日本的城市化率已达43%左右。

在这样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很多日本农村的劳动力涌入到类似东京、大阪这样的大都市。

“当时都是一整车一整车的学生往大城市拉,他们所乘坐的火车叫‘集体就职列车’。因为是很好的劳动力,这些人被雇主称做是‘黄金蛋’。”亚洲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山口真美回忆。

这样大量的人口转移,同样也给日本的教育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学龄儿童规模急需扩大,大城市里面出现了校舍、教室、教师不足的情况。当时,日本曾有过所谓的“蓝天教室”,其实就是在户外上课的代名词。也有不少生活困难、离散家庭等生活压力造成长期休学(不就学)的学生。

为此,日本的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来解决上述问题。

1940年,日本出台了《义务教育国库负担法》,规定了中央财政补贴教员工资费的1/2。“这项政策,从1940年出台后,一直延续到现在。” 山口真美表示。

而针对初中等校舍建设经费的严重不足,日本中央财政拿出专项资金,补贴校舍建设费用的1/2,设备费用的1/3。在1952年修订《义务教育国库负担法》中,更明确规定了中央财政负担部分义务教育教材费。

在北京的一所打工子弟学校的墙壁上,贴着这样一幅字——“随风飘曳,黄花地丁。四海为家,落地生根。”

谁能够让这1200万株浮萍,找到自己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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