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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专项整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中新浙江网     2009-7-27 14:08:00
 
    7月22日,浙江温州鹿城区消防的执法监督员与该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一起,逐一走访了该区首批32家隐患严重的幼儿园。

  据了解,鹿城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有近200家,无证的培训教育机构更是数不胜数,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了扭转这一不利现象,鹿城区教育局和消防大队联手,决定利用暑假期间,在该区范围内吹响民办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集结号”。

  在鹿城区洪殿街道某幼儿园,检查人员发现该幼儿园因为设在住宅楼里,楼梯、疏散通道的宽度都不足,装修也采用了易燃材料。为了节省开支,该幼儿园还把老师的宿舍直接设在四楼,一至三楼就作为学生的教学场所。

  检查人员绕着幼儿园走一圈,发现整个幼儿园由两幢建筑组成,中间部分被打通,两幢建筑的楼梯都要通过中间的一个房间,才能到达疏散平台。“一旦烟或火冒到了这个房间,那么所有的人都无法通过这两只楼梯逃出去了。”鹿城消防大队一执法监督员说。

  “像这样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类无证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楼一般都设在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居民住宅建筑内,以幼儿园最为普遍。这类建筑的功能并不适用于设置教学楼,比如建筑的耐火等级、楼梯的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等‘硬指标’,都不符合要求。”鹿城消防大队大队长吴荣华向记者介绍,“一些老式教学楼、宿舍楼只有一个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缺乏或损坏,并且部分宿舍楼为了防盗,使用金属栅栏阻隔门窗。再加上,民办学校的学生大多是中小学生,年龄小,消防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很容易发生伤人、亡人事故。”

  此次这次专项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验收确认,联合执法和监督等4个阶段实施。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5日验收完成。鹿城区政府还出台了《鹿城区民办教育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分别针对托幼园所、民办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制订了相应的整治标准。

  据鹿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这次专项整治,要求各学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非法民办学校,有关部门将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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