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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范民办职介建备用金制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     2009-3-10 9:34:00
 
   苏州市近日出台《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和服务暂行办法》,在省内率先对民办职介的开办条件、招聘服务、年审、收费等作出明确规定,并首次引入备用金制度,以规范职介行业及人力资源市场。

  该办法规定,民办职介机构必须有不少于20万元的开办资金、不少于4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4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备用金不少于10万元,由相关行政部门监管,防止职介“蒸发”坑骗求职者;严查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乱收费等行为,职介服务不成功应退还所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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