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外来人口众多,劳务工子女入学压力全市最为突出,占到宝安教育半壁江山的民办教育,是该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教育局坚持了“控制总量、优化存量、扶优汰劣、有序退出”的原则,对民办教育进行规范和合理扶持,并不断缩小公、民办学校差距,促使公、民教育均衡发展。
公、民办学校表彰奖励一视同仁
2000年,宝安区委、区政府颁布《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的决定》,设立100万元的“民办教育专项管理经费”。2005年,率先在全市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2500万元。2007年起设立“宝安区民办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奖”,每年评审20-30所民办中小学,奖励5万元或同等价值的设备设施。公、民办学校表彰奖励一视同仁,今年起区财政给全区每位民办学校教师增加300元慰问金。去年,区教育局为民办学校赠送200台新电脑,38台背投,以及价值45万元的校服,帮助薄弱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今年11月,率先通过区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审的龙华街道,发动辖区内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进行“结对子”帮扶,新华中学、清湖小学、松和小学等3所公办学校共为展华实验学校、墩背小学、伟民小学等3所民办学校捐赠电脑232台,为该3所民办学校的教育设备、设施完善提供了有力帮助。目前,全区民办学校生均设备设施基本达标。
依法管理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1996年,宝安区成立“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这是广东省出现的第一个区(县)级民办教育管理专门机构,该管理办严格按《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对民办学校的教学、招生等进行管理,实现公、民办一体化管理。宝安区还制定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和综合管理质量奖评审办法》,引导一批条件差、不达标的厂房改造民办学校有序退出教育市场,由此在近两年间关停民办学校5所,妥善安置师生8000余人。
2006年以来,宝安各民办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累计增资4.6亿元,为帮助民办学校防范风险,宝安区于2005年率先在全市建立民办教育“三方共管账户”监管制度,实行合同管理。在其他一系列有关民办学校管理、民办教师管理的规定中,区政府对民办学校教师的最低工资作出指导标准,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基础较弱民校教研工作“拉一把”
去年,宝安区教育局教科培中心成立了专门的民办学校教研组,负责指导全区基础较弱民办学校的初中教研工作。同时,各街道教研中心也加强对民办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开展以片区为单位的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以公办完全中学、初中为龙头,以公办学校和省级民办学校为骨干,与片区其他民办学校组成共同体,构建公、民办学校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平台,以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向基础较薄弱的民办学校“输氧”,促使其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