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在汉寿县龙池实验中学,8年级学生丁岚报到时只缴纳了2300元学费,相对于物价部门核定的2500元的标准,丁岚这期免缴了200元(含课本费)。虽然在民办中学读书,但他同样享受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政策。
据了解,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办学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所有学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按照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标准享受免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政策: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免除19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免除260元;城市(含城镇)小学每生每年免除220元、城市(含城镇)初中每生每年免除290元。
同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免费教科书的种类和目录与公办学校一致。各民办学校在开学时需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免收学生学杂费,不能出现先收后退现象,并按规定范围发放免费教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