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幼儿园、托儿所无论是在校舍、设备设施等办学条件方面,还是在师资、管理水平、教学质量方面,同城区相比都有很大的差异。”针对珠海市学前教育管理力量薄弱、经费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珠海市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加快珠海市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市教育局在日前举行的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上表示,即将出台的《珠海市关于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珠海市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并将加大对其扶持力度,包括入园救济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将有力促进珠海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建入园救助制度
促学前教育发展
政协委员认为,由于没有经费支持,教育部门无法对珠海市的民办、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幼儿教育进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民办教师工资普遍较低,人均不足1000元。许多农村孩子无园可入,处于“放养”状态。
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经市政府批准后,珠海市即将出台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关意见。《意见》规定,到2011年前,全市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5%,其中城区达到99%,农村达到90%以上。同时,农村幼儿园要全部达标,部分还要达到省级幼儿园的标准。每500人以上的村庄要建立村级幼儿园。同时还将建立入园救助制度,保证低收入家庭子女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小区幼儿园建成后
移交教育部门管理
同时,有政协委员提出,由于建设、开办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开发商将住宅小区配套的幼儿园作为赢利的手段,“一些小区配套幼儿园每年要承受50万—60万元的巨额租金,濒临关门的绝境。”家庭幼儿教育开支过大,使得一些小区居民无法就近入园。
针对这种情况,《意见》中规定,新开发小区及旧城改造要按照《珠海市幼儿园设置标准》配套兴建幼儿园,并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教育部门可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