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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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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教育厅 2008-8-23 1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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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和我省均提出了要在两年内基本完成“教育乱收费”不再是群众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8月22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作重要讲话,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明阳主持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王宜,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合肥市教育局负责人、合肥市相关局科室负责人、合肥市属学校校长在合肥主会场参加会议。
程艺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与省政府纠风办、监察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和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近两年来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健全、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为规范教育收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几年的共同努力,我省教育收费行为实现了“四个明显下降”和“一个不断提高”,即:群众对教育乱收费的举报量明显下降、教育收费政策咨询量明显下降、查处违规收费金额明显下降、乱收费违纪案件数明显下降;教育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教育规范收费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007年教育收费的各类投诉比2006年下降了24.7%;2008年上半年教育收费的各类投诉,比2007年同期又减幅51%,其中义务教育乱收费的投诉大幅下降。
程艺指出,在看到取得的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尚未达到治本的目标,教育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并未完全消除,取得的治理成果还不够巩固。我们既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更要坚定信心,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用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民。
程艺要求各地从严治校,切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分不开的,要规范教育收费,首先要规范办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危害性,从严治校,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强化各级政府规范办学行为责任;要依法规范公办改制学校;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要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依法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管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举办高考复读班。
程艺强调,办人民满意教育,既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又要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旗帜鲜明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都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中央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教育系统要倍加珍惜这一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坚定不移地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确保国家实施的教育惠民政策得到落实。程艺要求,各地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继续完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高校收费的监督;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为彻底解决乱收费提供保障;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会上,合肥市、铜陵市、亳州市、马鞍山市和滁州市琅琊区的教育局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介绍,并为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联合表彰的2007年度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滁州市琅琊区、凤阳县颁发了奖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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