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云南省将出重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心理和经济负担。根据规定,中小学教师严禁向学生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凡向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本人必须及时、全部、认真批改和反馈。
云南省规定,除周六可组织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学生在校内进行教学活动外,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任何形式的、针对中小学生的复习、“小课桌”、“小餐桌”等变相教学、培训活动。不按相关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校长将被解除职务,相关教师将被解聘。
同时,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一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百分制,统一实行等级加鼓励性评语的学业成绩评价制度。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按考试分数分班、给班级和学生排名次。坚决纠正以学生考分和学校升学率为惟一标准评价地区和学校办学水平的片面做法,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地区和学校排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