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庞丽娟教授提出五条建议:
一是完善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将教师支教作为其晋升职称和职务、参评优秀教师与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以国家层面的制度化的政策,有力地推进城镇教师特别是优秀、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进修制度。针对农村学校师资少、工作任务重、教师难以有时间到城市学习的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允许农村学校统筹安排、灵活调整教学时间;各级地方政府应为此设立专项经费,并将之纳入县级以上政府的财政经常性预算,按当地教师年工资总额的3%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三是制订全国性的农村教师流失补偿制度。一方面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使流入地对流出地有所补偿,流出学校可用补偿金聘用其他合格教师,或为本校在职教师提供进一步学习进修的机会。
四是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考核各地教育行政领导业绩的指标,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是实施国家“农村教师园丁工程”。让真正在农村第一线工作、缺少经费又没有时间出来参加学习的教师有机会参加省级以上的。(张卫征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