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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大学生自杀负责?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05-7-7 14:10:00
 
    近年来大学生自杀事件屡屡发生,并呈上升趋势。虽然大学生自杀的比率并不比其他社会群体高,但因为这个群体本身的特殊性,人们对他们关注的程度、期望值比较高,因此频频发生的大学生自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是风华正茂、充满憧憬的大学生,缘何选择走上自杀的绝路?谁该为大学生自杀事件负责?大学生自杀事件对大学校园的心理咨询、教育等课题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新闻背景:

  大二学生跳楼身亡

7月3日4时许,鞍山师范学院一保洁员在清扫卫生时发现该校第一学生宿舍楼下一男子倒在水泥地上。后经调查证实,男子为该校美术系大二学生,发现时已死亡。据了解,死者为大连人,事发前饮过酒,被发现时,尸体旁边遗有一部手机和部分现金。

  7月3日清晨接到报案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初步确认死者为跳楼自杀身亡。

  专家说法:

  人生的“终极”目标缺失

  人是在社会关系、社会空间中生存的个体,其心理、情绪、思想与不同个体对社会环境的理解、把握有关。沈阳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郭占宇认为,时代特征决定的思维方式的相对性以及年轻的经历,是大学生自杀等恶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辽宁法制报白国军) [编辑: 钱文胜]1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快速的、急剧变化的时代,社会生活中大部分事情是不可预料的。”郭占宇说,如今的大学生面临着来自学习、经济、就业和人际关系等四大方面的压力,生活有很多不可知的因素,对社会的判断、评判都会产生相对性观念,而没有一个“终极”的概念。人生的事情变成每一天、每一件具体的事情。找到恋人、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每一件眼前能把握的事情就成了生活的全部,一旦失恋、就业受挫,就什么意义都找不到了。此外,由于大学生年轻决定的经历的局限性和有限的承受力,使他们产生心理缺口,往往会把某一件事情放得很大,一冲动就走极端。

  缺乏磨练心理承受力差

  大学生自杀事件折射出当代青少年在健康人格、心理教育方面的不足,再次对应试教育,也对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

  郭教授谈道,当代大学生基本上是改革开放后才出生的,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从小缺乏艰苦的磨练,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经不起挫折,受不了打击,一遇困难挫折容易出现过激行为。“重要的是引导他们,提高他们自我调适的能力,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去面对各种人生经历。”郭教授说,“要从小重视健康人格的教育,引导他们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人生态度,学会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学会自我调适。同时要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相互沟通,对家庭困难、个性内向、成长中有挫折经历的同学,学校和同学都要给予更多关注,对个性有特殊性的同学,学校要进行跟踪,给予心理援助,帮助他们正确疏导、缓解不良情绪。

  学生自杀学校无责?

  教育学专家孟庆东指出,有些人认为学生自杀、自伤学校无责任,是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办法》)的一种误解,这些人忽略了一个大前提,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他指出,处理学生伤害案件,法院将充分考虑学校在学生伤害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来进行判决,而不是一概认定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大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迫使许多高校都设立了心理咨询中心,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但多数情况下,这些中心只是学校的摆设,很少有学生能真正走进这些地方倾诉自己的内心秘密,这既是传统思维问题,又是现实经费问题,完善的心理干预和治疗机制并没有在高校完全建立,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家长也应负点责

  孟庆东指出,不少家长都存在错误的观念,以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一旦孩子发生意外事故,不管是否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家长向学校狮子大开口索赔没商量。将学生意外受到伤害的责任不分青红皂白推到学校身上也不合理。诸如对学生厌世自杀、逃学游泳溺水身亡等意外事故,能苛求学校负全责吗?

  现在绝大多数孩子都是家里的独苗儿,父母们对孩子有较高的期待,有的表现得比较直接,有的即使不说出来,孩子也一样感觉得到,这都给孩子带来很多有形的和无形的压力。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所有举动,包括心理状态,父母才是最了解的,如果父母明知自己的孩子心理上有问题,而没有及时与学校取得沟通,那么孩子出了意外,父母也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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