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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计划能否扩至大四学生
来源:文汇报     2009-2-19 9:16:00
 
    “需要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当数万名求职者涌进今年的首轮人才招聘会时,用人单位虽然提供了众多岗位,但这道“工作经验”的门槛,再次将应聘大学生无情地挡在了企业的大门之外。
    
    作为企业,他们希望聘用人员“招之能用”,但仅凭一张简历,很难判断求职学生的工作能力。处于经济危机期间,企业更没有多少时间和财力用来培养没有经验的大学生。但作为大学生而言,用人单位不给机会,他们的“工作经验”如何从零起步?
    
职业见习成促进就业平台
    
    其实,从2002年起,本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推出“青年职业见习计划”:由政府提供见习资金,让失业青年到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见习基地,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3至6个月时间的见习,提高其劳动技能等综合职业素质。企业也能通过见习,凭职业见习鉴定了解求职学生的动手能力,招聘所需人才。
    
    据统计,到2008年底,本市已在近2000家企业中建立了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全市3.98万名参加青年职业见习的学员中,已有65%的见习学员见习期满后顺利就业,其中有30%的见习学员被见习基地所留用,有35%的见习学员是被见习基地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所录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介中心提供的这组数据足以显示,见习平台已成为促进就业的平台。
    
大四学生与见习无缘
    
    然而,对于需要工作经验找工作的大四学生,仍与青年职业见习的优惠举措无缘。
    
    青年职业见习计划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6-25周岁,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劳动手册》参加见习。按规定,大学毕业后在一定时期内尚未就业者,可以办理《劳动手册》,而大四在校生是无法领取《劳动手册》的,这就将见习人员限制在失业青年中,大学生就被挡在见习基地门外。
    
    为此,有业内人士建议,能否将青年职业见习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大学校园,将职业见习与大学的实习“接轨”,让求职心切的大四学生能在毕业学年就参加职业见习,帮助大学生利用找工作的“空间”,在职业见习基地增长求职竞争能力。
    
    也有人建议,青年职业见习基地能否从企业扩展到事业单位,在一些政府机关团体、基层居委会设立职业见习基地,让学文科的学生也享有见习的机会,提高他们的基层调研、组织活动等社会交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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