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45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汉)语考试分数线今后将在普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分。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可免考外语。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了解到,为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今年自治区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标准、免考、降分等情况具体说明。
执行标准分为三种
年龄在45岁以下(不含45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汉)语考试成绩均应达到以下标准。
高等学校教师、党(干)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一”执行;出版、公证、律师、新闻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二”执行;会计、统计、体育教练员、播音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三”执行。(见附表)
放宽成绩的条件
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年龄限定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之前)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外(汉)语考试分数线将在普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分。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并已获得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是否参加外(汉)语考试由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决定。
个别情况还可免考。
有效期限有不同
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五年。达到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外(汉)语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