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4日起,黑龙江省2007年学校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进行到10月结束,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情况以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况等。据悉,教育部门要求对学校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学校的安全稳定。
据了解,此次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工作部署阶段、自查整改阶段、督促检查阶段、总结报告阶段、巩固成果阶段共五个阶段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将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及重点要害部位为重点,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加大对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各类学校将重点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楼、图书馆、俱乐部、体育场馆、教学楼等人员聚集场所事故隐患情况;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设施设备的防范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管理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情况;中小学D级危房使用及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校园周边治安、交通存在的事故隐患情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情况;安全教育及开展全国“安全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等。
原载《生活报》
(责任编辑 周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