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第4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将于4月25日(周三)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向新闻界介绍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及近期教育工作有关情况。
[中国体育报记者]:请问廖司长,我们常常说学校的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育健康第一责任人,现在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因为学校体育工作不利,校长被追究责任的?
[廖文科]:我们有很多文件或者我们领导讲话时都强调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第一负责人,学校体育工作得不好,第一责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实际当中确实像你说的,有一些校长在学校体育工作方面不利,是不是追究了责任?像这种情况,据我了解,还没有一个校长因为学校体育方面做得不好,就把他撤职或者追究他的责任。当然,批评是有的,我们到一个地方检查发现一些校长不重视,当面批评,意见反馈的时候,指出来某某学校对学校体育工作不重视,应该责令他改,这都是有的。但是真正承担行政责任,对校长进行相应的行政处分,现在在我掌握的情况还没有。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条款,只是说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学校体育工作,要承担相应责任及但是在承担责任方面,你要是追究他的话,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你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的条款,没有办法追究他。所以,下一步在对校长任期内工作的政绩、业绩、办学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的时候,要加大在学校体育方面的权重。这个学校校长其他方面尽管很好,但是学校体育工作做得不好,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持续下降,将来我们可能会提出一些措施,至少对这个校长的考核,是不是称职,我们要有一个指标来制约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