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广泛而深入的群众工作,需要润物无声,需要持之以恒。这就要求各单位在荣辱观教育中,不断创新方法,使活动步步深入,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当今时代,热爱祖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科学文明,团结互助已成为我国社会精神风貌的主流。但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明是非、不知荣辱、不辨善恶、不分美丑的现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道德情操,构筑抵御不良风气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面临的紧迫课题和长久任务。中央强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耐心细致,又要坚持不懈。
众多单位的实践证明,荣辱观教育要收到实效,必须从自己单位的实际出发,结合业务工作,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让人们在实际工作中亲身感受到荣辱观教育的深刻意义。如党政机关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机关”“文明机关”活动,有效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表率;学校要用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教育学生,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企业要以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开展争创“诚信单位”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单位要以创建“服务名牌”活动为抓手,促进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农村要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文明镇、村、户创建活动。特别要在全社会,以弘扬和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威海精神”为主要内容,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水平。
荣辱观教育要收到实效,必须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要发挥政策对道德生活的导向作用,在制定和执行各项政策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使“八荣”的行为得到鼓励,使“八耻”的现象受到抵制,并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要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把原则要求变成可以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各类评比表彰活动,都要把“八荣八耻”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要对照“八荣八耻”,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等具体行为准则,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要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道德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群众提出的新要求,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持久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持久地开展起来,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卢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