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共广州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广州市档案局、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大洋网、广州艺术博物院
为全面展示广州城市与人的文明形象,介绍我市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文明城市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等方面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结合广州建城2220周年城庆的契机,现举办"文明广州"摄影大赛。
一、 大赛主题
(一)记录广州城市文明进步的轨迹。
(二)聚焦广州人文明生活的精彩瞬间。
(三)展现"活力、文化、祥和、生态"的广州风姿。
二、拍摄题材
(一) 人文景观和传统文化系列
通过拍摄广州著名文物景点、民俗文化景观等方面的作品,反映广州建城2220多年的悠久历史和深厚的岭南文化的积淀。
(二)今昔对比系列
通过城市景观新旧照片的对比,反映广州城市总体面貌日新月异、旧貌变新颜的建设成就,如在同一地点、不同时期拍摄的照片等。(城市景观的旧照片由主办、协办单位提供) (三)新貌展示系列
通过拍摄广州新建的标志性建筑和重点建设项目(如新机场、南沙新港、地铁、科学城、大学城、新会展中心、高新产业园等)的照片,反映一个适宜居住和创业发展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广州正在崛起。
(四)"广州一日"系列
以纪实方式反映2006年10月1日24小时内广州城市景观,各行各业生产经营的情况,着重反映广州人生活、工作和活动的场景。要求参与本系列拍摄活动的必须是专业摄影工作者及省、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具体方案另发)。
(五)文明创建系列
反映各行各业、窗口行业的文明新风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情景,反映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示范村、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人文景观。 (六)数码创意图片系列
描绘"明天的广州"文明新生活的数码创意照片(可用电脑进行技术处理)。
三、征稿范围
凡摄影爱好者均可按规定时间、要求寄送作品参赛。
四、时间安排
(一)集体拍摄活动报名阶段
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将组织若干次集体外出摄影创作活动。广州地区有关单位的专业摄影工作人员,省、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请于6月1日--6月8日(上午9:30至下午4:30,星期六、日休息),到广州市摄影家协会报名,名额限200人。报名时请提交本人专业摄影资格证明或省、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复印件一份,本人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免收报名费、活动费。集体拍摄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拍摄创作阶段
摄影大赛将于6月10日 上午9:00时在广州艺术博物院举行大赛开镜仪式(敬请参加,不另发通知)。6月中旬--10月中旬,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人文景观和传统文化"、"广州新貌"、"文明创建"等为题材的若干次集体外出摄影创作活动(方案另定),并在广州日报、中国广州网及大洋网等媒体不定期报道大赛进程,选登部分获奖作品。
(三)作品征集阶段
6-10月为作品征集阶段,凡参赛者均可送稿参加评选,10月31日为最后截稿日期。
(四)作品评比阶段
11月份主办单位组织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各个奖项。
(五)作品展览与颁奖阶段
12月在广州艺术博物院举行"文明广州"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颁奖仪式及展览开幕式,对获奖、入选作品进行颁奖,拟同时举行大赛画册首发式。
五、奖项设置
1、金奖6名(每系列各1名,奖金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本);
2、银奖10名(奖金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本);
3、铜奖20名(奖金各1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本);
4、优秀奖30名(奖金各300元,证书各一本);
5、入选奖100名(奖金各100元,证书各一本)。
(金奖以下奖项不分系列设置,以上奖金均含税)
六、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鼓励新作,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3年1月1日。
(二)除数码创意图片系列外,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真实,不得进行数码或其它形式的二次创作、加工、合成。
(三)来稿数量不限(组照要求在3-6幅以内,用透明胶纸作横向连接成整体)。参赛作品应为黑白、彩色照片(反转片以数码照片形式参赛)。
(四)参赛作品规格为8R(最长边长为25厘米、正方形边长为20厘米),不得装裱;如使用数码相机,其有效像素须在500万以上,单幅原始电子文件须在15兆以上,并且输出为8R照片。
(五)参赛作品背面须贴上"文明广州"摄影大赛作品参评表(见附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规定在截稿时间前将作品寄(送)至广州市摄影家协会,作品包装须注明"文明广州"摄影大赛字样。资料不齐,恕不评选。
七、其它事项
(一)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二)获奖、入选作品统一收集底片或电子文档用于作品制作,如作者无法及时将底片寄送到大赛组委会或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入选资格,由评委会评出的备选作品补上。作品放大后,底片或电子文件退还作者。
(三)落选作品请作者于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1月31日前自行到市摄影家协会领回(逢星期一、三、五上午10:00至下午4:00),过期视作放弃,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处理。 (四)大赛组委会有权对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及非营利性的公益宣传,不另付稿酬。
(五)大赛协办的档案馆将挑选部分参赛作品予以收藏,并发给收藏证。
(六)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的有关要求。
(七)大赛评委由主办单位邀请知名摄影专家组成。
(八)大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九)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大赛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报名及收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六楼 605室广州市摄影家协会
邮编:510045 电话:83552353、83555103
联系人:曾翊红
九、截稿日期
2006年10月31日
十、大赛信息平台
(一)参赛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欲了解本次大赛的相关背景、拍摄题材、参考资料,可访问:
中国广州:www.guangzhou.gov.cn
大洋网:www.dayoo.com
(二)大赛有关信息发布:
中国广州:www.guangzhou.gov.cn
大洋网:www.dayoo.com
广州市摄影家协会:www.gzsyphoto.org
附表:
“文明广州”摄影大赛作品参赛表
作品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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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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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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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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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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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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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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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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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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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复印有效。2、此表请粘贴于作品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