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成功举行的东莞(塘厦)首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在全国各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受到了广大音乐人士的热烈欢迎,为此,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东莞市音乐家协会今年继续组织举行东莞(塘厦)第二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大赛由东莞市音乐家协会塘厦分会、东莞(塘厦)打工歌曲创作基地承办,由广州市正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办。现将本届大赛作品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赛条件
凡音乐爱好者均可参赛,籍贯、性别、年龄、职业不限;参加本地创作人奖项者须为东莞市户籍或正在东莞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音乐爱好者(以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为准)。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表现打工一族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真情实感,反映打工一族的喜怒哀乐的原创音乐词曲作品。
2.参赛作品的体裁、形式和唱法不限。
3.参赛作品可以是完整的词曲作品,也可以是单独的词作或曲作;参加本地创作人大奖的作品必须是完整的词曲作品。
4.歌曲一律采用简谱记谱法,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每位参赛者限参赛作品3首,另附页分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署名可使用笔名或艺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作者个人创作简历;参加本地创作人奖项者须同时附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为方便作品评审,欢迎寄送录音样带(磁带、CD、MD均可)。
5.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三、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用邮寄、E-mail或直接交送的方式进行投稿,在信封背面或电子邮件主题栏内须注明“东莞(塘厦)第二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参赛作品”字样。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文化中心二楼文艺办。
邮编:52371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27209
E-mail: baobaolcl@vip.sina.com
联系人:刘伴红
联系电话:0769—87888263
四、截稿时间:
2006年8月28日(以寄出邮戳或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由大赛组委会邀请国内音乐文艺界资深人士组成评委对所有来稿进行评选。
(二)本届大赛设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银奖2名,奖金各6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铜奖4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词作、曲作优秀奖各6名,颁发证书。
(三)特别设置
为扶持本地(东莞市)音乐创作力量,特设:
本地创作人大奖3名,奖金各3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六、其它:
(一)颁奖晚会定于2006年9月24日晚在东莞市塘厦镇行政新区文化广场举行,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现场颁奖,并由组委会邀请专业歌手或原创作者现场演绎获奖作品。
(二)评选结果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获金、银、铜奖作品及本地创作大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制作成音像制品,全国公开发行,并为获奖作者提供演出活动机会。
欢迎广大音乐创作者和音乐爱好者积极创作、踊跃参赛。
东莞(塘厦)第二届打工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