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给你心目中的照片投票吧
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征集,已经有大量的优秀照片、震撼照片涌现,由于报纸版面有限不能一一展示,请大家谅解。同时照片的投票评选工作现已经开始,请大家用登录辽一网或发短信、寄信等方式给你喜爱的照片投上一票。
上周五家住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71岁的赵明大爷在老伴和家人的陪伴下,给我们工作组送来了他珍藏的照片。老人讲:“平时就爱看晨报,看到有这个活动就来参加了。得不得奖无所谓,主要是爱好摄影,平时就经常拍,而且看见我们铁西日新月异的发展心里高兴,特别选了铁西体育场未完工和完工的两张照片,让大伙看看。”
同时也重申一下,我们的活动截止时间是到本月的25日24时,投票和报名同时进行,希望大家继续踊跃参加。
参赛对象:摄影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
主题与内容:新铁西的新环境、新面貌。能够反映铁西区近些年来在城市建设、居民生活等方面翻天覆地的变化。
图片征集时间:11月11日~25日24时为投稿时间。本次活动采取不报名,直接投稿方式。评选时间为11月25日~12月5日。
参赛方式:
方式一:携参赛照片及说明到华商晨报社现场报名
方式二:发邮件至:cbppb@hscb.com.cn
方式三:邮寄的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1号华商晨报社 品牌推广部收 邮编:110032
联系电话:024-86200639 9:00~17:00
作品要求:
1.凡市区及以上摄影比赛获奖作品不能投稿。
2.投稿作品需本人拍摄的照片,反映的是真实景象,每人投稿数量不限。
3.数码和胶片拍摄的彩色及黑白照片均可。
4.投稿作品:数码照片不少于200万像素;胶片尺寸为10寸。
5.投稿者需在稿件上注明:{1}作者姓名。{2}作品题名。{3}图片说明。{4}作品拍摄时间、地点以及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沈阳黄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旗胜牌SUV运动型轿车一辆
一等奖5名:天利摩托一台
二等奖50名:黎富西装一套
三等奖100名:重工肉食礼品盒一个
纪念奖500名:雪花啤酒一箱
投票方式:
1.登录华商晨报官方网站:www.liao1.com给您中意的照片投票。
2.邮寄意见到华商晨报社,给您最喜欢的照片投上一票,来信请标注见报日期及图片名称。
3.发短信将所选图片的名称及见报时间编辑成短信发送至晨报短信平台106666668636,注明“我眼中的铁西照片评选”字样(每条短信最多为两组照片投票,多投无效)。
4.投票邮箱:cbppb@hscb.com.cn投票。邮件请注明投票字样,拒收附件,同时请标注见报日期及图片名称。
5.评委意见占一定比例(占总比例的30%)。
活动组织:
1.照片视角独特且越有震撼力名次就会越靠前。由沈阳百姓投票及参考评委意见决出名次。
2.参赛者要给自己的照片起名,并写一段简单说明。
评审标准:
1.照片准确反映铁西区新旧变化变迁。
2.用照片讲故事。
3.照片珍贵性。
4.视角独特。
5.技术到位。
6.读者投票人气旺。
本报记者 张婕妤

作品名称:《铁西仙女湖》
拍摄时间:2005年7月30日
作者:陈小康
拍摄感言:“仙女湖”,一个很有想象力的名字。三年前,当“仙女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让我为之一振,铁西的发展变化有婀娜多姿的“仙女湖”为证。如今,三年过去了,“仙女湖”对面高楼林立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了。

作品名称:《银装素裹的劳动公园》
拍摄时间:2007年冬1月12日
作者:李海斌
拍摄感言:看报之后发现之前的陈先生拍摄了一张夏天的劳动公园;杨女士拍了一张秋天的劳动公园;那么我在这里献上一张冬天的劳动公园。大雪弥漫,湖面上结了厚厚的冰,一眼望去,别有一番北国风光的韵味!

作品名称:《美丽的仙女湖全景》
拍摄时间:2006年秋10月30日 铁西区仙女湖公园原小山坡(现宏发长岛)
作者:李海斌
拍摄感言:2006年,我在铁西找房,无意间发现人间仙境般仙女湖公园。人们在这里放风筝、遛狗、滑旱冰、钓鱼、踢毽、跳舞、唱歌等等,真是无比惬意!于是,我便爬上了这里的小山顶,把仙女湖的全貌拍摄下来。之后,就在这“人间仙境”租房住下了。如今,这里已建高档楼盘,小山已经不见了,但“人间仙境”依然美丽!

作品名称:《卫工明渠的“眼睛”》
拍摄时间:2007年7月27日晚于卫工明渠建设大路桥上
作者:段庆汝
拍摄感言:往日被称做“臭水沟”的明渠,今非昔比,如今一道亮丽风景线!照片是我在去年7月27日晚上坐公交车回家途中,车子刚好等信号灯,我侧身看窗外的夜景,此时华灯初上,我生怕车要启动,随即用手机抓拍下来。之后让亲朋好友猜这是哪里,我自豪地告诉他们,这就是昔日被称做“臭水沟”的明渠,怎么样,漂亮吧!
附则
1.参赛者的入选、获奖作品均会在《华商晨报》、《沈阳日报》上刊登。
2.对入选和获奖作品的作者由组委会进行资格认定。
3.本次是以纪实为前提的摄影比赛,因此投稿作品不允许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像结构、内容的增加或减少。
4.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影展获奖作品的版权和拥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5.作品中涉及肖像权等相关法律事宜,均由投稿者自负。
6.本次摄影比赛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7.《华商晨报》、《沈阳日报》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