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对各自考社会助学单位进行年度登记。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0月10日。
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进行登记是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取得来年助学资格的必要手续。目的是进一步健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服务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助学活动的指导,保障助学活动健康开展。
助学组织登记操作在网上进行。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报考网(http://zkwsbm.bjeea.cn),各助学组织必须有市自考办编发的四位助学组织代码才能登录。未取得助学组织代码、新从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助学组织,须凭办学许可证先到市自考办助学科审核,得到市自考办允许方可登记。
网上登记后,各助学组织要在10月15日前,将打印好的备案表以及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报考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几个区县报考的助学单位把备案材料报送其中一个主要报考区县。各单位不能以分部的名义分别在几个区县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