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提出,我省小学、初中招生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费用。
这样,目前公办学校举办的各类国有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体制改革实验及校中校所收取的9000~12000元的收费将逐一取消。
许多“小升初”学生的家长对此表示欢迎。
一位家长说:“我给儿子攒钱就是为给他选个好的民办公助学校择校,这回好了,不用再花高价钱去民办公助校了,免试就近就可能进入到好学校。”
教师去留公办学校吸引力更大
我省某民办公助学校一位在职老师表示,如果民办公助学校不存在了,她将考虑回到原来的公办学校,因为一旦她所在的民办公助“四独立”成为民办学校后,她可能连编制都没有了。
郭岩表示,“民办公助学校和公办学校老师的工资仅相差二三百元左右,(出于对编制等因素的考虑)民办公助学校的老师可能会更愿意回到公办学校。”
■《意见》解读正式辟谣
“小升初”不搞“选拔赛”
晨报讯(记者王岩)2006年我省“小升初”将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严禁任何初中招生时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4月14日,省教育厅在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中公布了上述消息,证实了社会上曾流传的今年“小升初”恢复考试的说法是一种谣传。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升初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升学,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小学、初中不得再举办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的特长班,更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不得在省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加收费用。
农村地区做到小学向初中整体移交学生,使小学毕业生100%升学。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并使其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目前我省已在公办学校安排14.5万这类学生就读。
小学招收新生,要依据《义务教育法》,招收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城区不得举办以直接升入优质小学为名的幼儿园(所)、变相高收费,已经举办的,2006年起停止幼小衔接的入学方式。
■《意见》解读取消自费
高中公费生 收费标准将听证
今年我省高中将增加83026个公费名额
晨报讯(记者王岩)今年我省普通高中取消自费生后,全省高中将增加83026个公费生名额。
今年我省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只有两类,一类为统招公费生,一类为择校生,自费生将被取消。以2005年公办高中招生总额为基数,2006年的统招公费生学位将由2005年的106204个,增加到189230个,纯增加83026个公费生名额,更多的学生在升入重点高中时可以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从2006年起取消自费生后,择校生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0%,班额不准超过56人。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昨日表示,取消自费生不但使更多的学生可以接受到公费高中教育,高中学校总的收费也将下降。新的统招生收费标准将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二是维持高中的基本运转。
王燕玲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取消自费生后的高中收费标准进行测算,包括高中的运营成本和取消自费生后统招公费生的收费标准都要根据测算结果来定,“到时我们还将按照正常的程序召开听证会。”
■《意见》解读指标到校
未来五年指标到校超90%
晨报讯(记者王岩)根据《意见》,今年我省省级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到校政策,指标到校比例将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据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郭岩介绍,指标到校的比例将逐步提高,预计未来五年,我省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将达到90%以上。
全省优质高中今年都招全优生
今年招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毕业生的普通高中,在免试招收全优生时,继续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
另外,全省优质高中还将从分配到初中的指标到校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中考前提前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为全优的学生。
郭岩表示,这项政策去年就曾下发过,全省14市中只有大连、营口招过全优生,去年没有实行的各市今年都要开始实行,这类指标到校的比例在10%以内。
高中规模低于800人停止招生
今年我省将整合普通高中资源,规模低于800人的学校原则上停止招生。
郭岩表示,目前全省规模低于800人的高中只有十几所,主要是农村县镇以下高中和民办高中。农村学苗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这类学校的总体办学条件也都得不到保障,需要进行整合。
郭岩同时表示,这项工作不是一刀切,一些偏远地区无法做到整合的还可以继续招生。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用金钱或以其他优惠条件争抢生源。要尊重学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任何人强迫学生更改志愿。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严禁以“转学”为名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学校和中外合作班不得以“中外合作”的名义招生。
五类子女中考可加10分
《意见》明确,今年中考继续实行加分政策。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烈士子女、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胞子女加10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否加分由各市教育局自定,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各市将落实中小学招收优秀留学人员子女入学的照顾性政策及现役军官子女入学的照顾政策。
不招“宏志生”的高中将取消资格
根据《意见》,省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要坚持长期招收“宏志班”学生。其中,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宏志班”学生,其他学校“宏志班”招收当地学生。
《意见》规定,不按要求及相关规定招收“宏志班”学生的省示范性高中,将取消其资格。全省各地要在2006年秋季开学前建立资助贫困学生保证就学的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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