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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民办公助学校年底前全取消 公费生招生增加
来源:时代商报     2006-4-15 9:38:00
 
    ■符合民办条件的转民办不符合的转公立

  ■低于800人的普通高中原则上停止招生

  ■停止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审批

  ■公费生招生名额增加8.3万多

  “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彻底取消民办公助学校。”昨日,省教育厅向全省民办公助学校发出最后通牒:符合民办条件的转成民办,不符合民办条件的转成公立,实现“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

  “民办公助学校是一种过渡时期的做法,现在要让它们试行独立。”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介绍,从2006年起,全省各地一律停止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的审批。2006年以前进行改制实验的学校,要实行彻底独立,各公办高中以有形、无形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高中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实行独立的经费和人事管理,有独立的校园、校舍和设施,独立招生,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独立颁发毕业证书(不得颁发原高中毕业证),办学才可以按照民办学校资格招生,而规模低于800人的普通高中原则上停止招生。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郭岩表示,现在民办公助学校最大的问题是两种体制学校共用一套教师队伍,导致民办公助学校不能独立,因此希望在今年内实现“四独立”而自主招生,包括考试、费用等,学费可按办学成本自主规定。否则将转为公办学校,同时严禁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混合在校及混合编班。

  为何取消民办公助学校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1996年至2002年初,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学校发展到了54所。由于民办公助学校体制不完善、不规范,致使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日益凸现出来。虽然沈阳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学校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但真正按标准收费的学校却为数不多。

  名为“民办公助”,实为“公办收费”,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给正常的教育和社会各方面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首先它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收费生和非收费生之间在心理上不平衡,人为拉大了学校之间生源和办学条件的差距;其次,它妨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原则是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民办公助”学校的“校中校”重在培养少数“拔尖生”;同时它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不少家长不得不拿出积蓄或向亲友借款解决学费问题;此外,它助长了腐败之风:每到“民办公助”学校招收新生时,校长、局长手中条子一大堆。

  这种与《义务教育法》相违背的严重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整治和制止。于是,省政府做出决定,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学校,不仅会减轻学生的压力及家长的经济负担,而更重要的是坚持和维护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正常秩序,确保国家《义务教育法》得到充分地贯彻实施,意义重大而深远。

  大多教师会回公立学校

  一个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就是老师的去留,一旦学校变成纯民办后,老师也面临选择。虽然民办学校可能会工资高一些,但由于老师与社会其他行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不一样,据悉,现在已经有很多老师希望能够回到公立学校。

  民办学校有制约因素

  这位校长对民办公助学校转成纯民办学校的长远前景并不十分看好。一位高中校长分析,民办学校虽然有一定优势,如招生不受就近原则限制等,但它自身存在的如收费、师资力量等因素也可能影响其发展。

  师资力量直接影响生源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一位重点高中的校长表示,学生选择学校就是看软硬件条件,而且更看中老师好坏这样的软条件。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到生源,家长不愿意将孩子送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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