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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学生怒告民办学校:花高额学费却学不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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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2006-4-15 9: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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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学校师资力量不够、教学设备落后,花费高昂学费却没学到知识,8名学生一纸诉状将南京一所民办学院告上了法院,要求学校退还所缴学费。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原告潘某诉称,他家住苏州昆山。去年年初,他从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看到某科技进修学院发布的招生广告称,该进修学院是清华大学在南京独家授权的IT培训中心,将为学员提供清华的师资、军事化的管理、一流的教学设备;学生毕业后,将获取清华大学专业技术证书、国家级资格证书,美国微软公司、SUN、CISCO、ADOB等国际认证证书。因此,潘某向这家进修学院交纳了一学年共1.437万元学费,成为该校的学生。 但入学后,潘某发现,这家进修学院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师资不足,学院承诺的师资力量无一兑现,导致正常上课都无法进行;其次是教学设备落后,无法满足学生学习需要;三是管理混乱,承诺的军事化、封闭式教学管理模式没有履行;四是课时不足,原定一学期720课时,至学期结束只有一个多月,才上了300课时。因此,潘某说,他在这家学院根本无法学到知识。 另外,潘某还指出,该学院在收费上也不规范。依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进行各类培训广告宣传和收费前,应当先将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公示后再向学生收费。可学院不但没执行,还存在多收费、乱收费现象。为此,潘某和另7名同学于日前将这家民办学院告上玄武区法院,索要所缴学费。 庭审时,学院辩称,这8名学生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去年入学初,学院对所有学生进行了军训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教育,并在教学过程中安排了专职班主任跟班,每天进行3次点名以核查学生到课情况,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学院与学生之间形成的是教育合同关系,教学过程中的师资安排、教学设备等,均符合合同要求。这8名学生将没学到知识的责任归结于学校没有道理,没学到知识应该是他们自身不努力造成的。另外,该学院是民办学校,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这样的学校有权制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公示。公示后,省物价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学院颁发了收费许可证。因此,学院也不存在违法收费、乱收费情形。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并将于近日作出审理。(易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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