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考研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北方工业大学获准为法硕研究生培养单位
来源:北方工业大学     2007-6-8 11:08:00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7]28号),北方工业大学被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是该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又一突破。
    
    文法学院及法律系在学校的全力支持下,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的精神,从2005年底启动了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请工作,经过精心准备,于2006年7月向国务院学位办递交了申请报告和申请材料。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和专家组在我校的实地考察,于2007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此次新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共30所院校,北京3所。
    
    目前,北方工业大学是北京市市属市管高校中唯一一所被批准可以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高等院校。
    
    文法学院及法律系将在学校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招生、培养、管理和学位授予等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至此,文法学院法律系共有经济法、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个硕士学位点。 
    

■相关链接  
  • 长沙理工大学成为MBA研究生培养单位
  • 江苏:教师为学生补课可计入工作量但不得收费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获MBA培养单位资格
  • 北方交大获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 山东省新增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 教育部发布《二ΟΟ六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余翔林教授做客科大论坛 畅谈研究生教育
  • 复旦柔性引进大师 创新模式培养研究生
  • 中国农业大学108人入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