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书店 交友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高等教育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三部门通知规范高校收费 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来源:湖北日报     2005-8-11 13:35:00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各高校今年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去年,不准跨学年预收费,禁收转专业费等多项费用。

    通知要求,今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要稳定在去年水平上,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收费。学费和住宿费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

    通知规定,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学生考试不及格,学校应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得收取补考费。对补考后不及格需重修该门课程的,可收取重新学习的学费。学费计算标准为:入校当年该专业年学费标准×学制规定的学年数÷该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

    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高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跨地区建设费、补考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点招费、答辩费、注册费、学位申请费、旁听费等,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学生证、图书证、毕业证等各类证卡工本费。

    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其收取“违约金”。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通知规定,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学生自愿,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各高校今年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去年,不准跨学年预收费,禁收转专业费等多项费用。

    通知要求,今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要稳定在去年水平上,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收费。学费和住宿费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

    通知规定,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学生考试不及格,学校应免费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不得收取补考费。对补考后不及格需重修该门课程的,可收取重新学习的学费。学费计算标准为:入校当年该专业年学费标准×学制规定的学年数÷该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数=每学分学费标准。

    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高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跨地区建设费、补考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点招费、答辩费、注册费、学位申请费、旁听费等,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学生证、图书证、毕业证等各类证卡工本费。

    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其收取“违约金”。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通知规定,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必须学生自愿,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统一配备。

■相关链接  
  • 北大清华等9高校将率先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
  • 三部门通知规范高校收费 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 湖北高校校长研讨学习改革
  • 三大方面不足因素 太原两百民办校出局
  • 切莫小视中等职业教育
  • 德国公立大学中国热招
  • 德国耶拿大学
  • 柏林艺术学院 (Hochschule der Kunste Berlin)
  • 德国日尔曼语言学院
  • 站内资讯搜索:  
    焦 点 事 件 人 物 评 谈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最新快讯
    ·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要求培训机构教育…
    ·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第三批…
    ·玉溪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伊州区多举措助力大学生就…
    ·大学生就业容易了,教育部…
    ·新时代民族地区高校大学生…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修订印发…
    ·“职教高考”将建立,中职…
    ·教育厅新规之下,高考难上…
    热门推荐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