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太原市对学校校舍面积不够、办学资金不足、没有专职校长的200所民办学校取消办学资格。这是太原市教育局近年来整顿民办学校,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采取的最有力的一次措施。 目前,太原市民办学校已经达800余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校达不到办学要求,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势在必行。按照《山西省民办培训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试行)》,民办学校的办学启动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流动资产不得少于10万元;固定资产不得少于5万元;校舍总使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图书不得少于1000册;学校专职管理人员、教师总数不得低于5人;民办学校必须配备中级职称以上的专职校长。 太原市教育局从去年9月开始,在启用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同时,对所有民办学校进行整顿,对校舍面积不达标和资金投入不足的不合格学校采取限期整改、停发办学许可证、取消办学资格等措施。通过整顿,近200所民办学校被取消办学资格,565所民办学校换领到了新的办学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