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黄泽雨)本来是公办学校,但在个别地方却被出售或承包给了个人,学校顿时“变脸”为民办学校,原来的低收费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高收费。针对这一现象,省教育厅宣布,我省已停止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的审批,并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公办学校出售、转让 ,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以改制为名高收费。
27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针对一些地方为了变相提高收费而通过出售、承包等形式将公办学校“变脸”为民办学校的行为,省教育厅明确指出,公办学校必须按规定接收学区内的学生接受教育,并且按照我省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收费。对于上述擅自改变学校性质的行为,省教育厅明令禁止,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对在2006年前已经经过批准并进行了改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由批准单位全面清理、整顿,取消“校中校”、“一校两制”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