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刚刚出台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明确规定:“疤痕脸”将不能当老师,而“大小三阳”患者则只要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便可以执教鞭,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省教育厅昨日公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中,详细规定了20余种不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包括:
“疤痕脸”,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者;“急性肝炎”,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并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者。但规定也列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无论“大小三阳”),只要转氨酶正常、排除肝硬化者便属于体格合格,可以从事教学工作,但不宜从事幼儿教育及食品科学等相关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