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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育效能助力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来源:     2022-2-22 12:09:00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山西省教育厅

近年来,山西省始终将义务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推动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两个项目涉及117个县(市、区)、近1.15万所项目学校,累计投入达120亿元。

坚持省级统筹,压实政府责任。连续多年将全面改薄、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省教育厅牵头制定并及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础教育信息化等标准,做到条目清晰、简单明了、可操作性强,确保项目规划和实施、资金需求和测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坚持实事求是,动态调整规划。根据城镇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增多、农村适龄入学儿童减少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项目规划调整工作流程,确保该督办的严肃督办、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全省范围先后对31个县(市、区)的641个项目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适用性、严肃性、规范性。

坚持过程管理,从严督导整改。严把准入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质量。实施包县督查制度,抽调专人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实行通报约谈制度,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对项目进度相对滞后的部分市、县(市、区)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督办。

下一步,山西省将围绕“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育人保障能力”三大目标,突出“均衡”“优质”两大重点,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切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着力抓均衡、建示范。在全省范围遴选推荐3—5个县(市、区),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县区。强化各级教育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是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和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在学校功能分区建设、附属设施改造、校园环境和文化塑造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全面发展。

三是推进调结构、优布局。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中小学校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建设小而美、小而优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支持城镇和城乡接合部建设高质量的寄宿制学校。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改造一批”原则,每年建设改造完成不少于500所寄宿制学校。

聚焦目标 兜牢义务教育底线

云南省教育厅

2019—2020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云南省实施“能力提升项目”,累计投入资金7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校舍建设项目开工面积248万平方米,开工率100%;竣工面积234万平方米,竣工率94%;运动场建设项目189.4万平方米全部完工,设施设备购置金额4.16亿元,完成率100%……云南省在推进项目的过程中,总结了“123456”思路和举措,即“编制一本规划、坚持两个原则、突出三个重点、细分四个档次、严格五项要求、完善六项机制”,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编制一本规划。云南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目标要求,精准把握办学条件需求缺口,精准规划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精准推动项目实施。

坚持两个原则。坚持“从最困难地区着手”和“从最薄弱环节入手”的原则,把满足最困难地区、最薄弱学校办学需求放在首位。

突出三个重点。紧紧抓住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推进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三个重点,以项目建设促进办学水平提升,逐步补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短板。

细分四个档次。项目资金地方分担部分由省与州市按照云南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四档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严格五项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严格执行能力提升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项目建设遵循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进度信息化管理、设备购置省级统一采购、各县分签合同和强化制度求实效五项工作要求,推动项目建设务实和高效。

完善六项机制。完善落实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进度通报约谈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以制度保障全省能力提升项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教育专项工程的统筹实施力度,切实抓好“三个结合”,补齐义务教育发展短板。一是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优化有关政策措施,确保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二是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相结合。紧紧围绕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划目标,按照“优先保障,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既定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三是与基础教育“扩容提质”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着力用于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推动基础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决策部署,抓住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机遇,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了公益普惠、安全健康的学前教育体系。

坚持公益普惠,全方位多角度落实政府责任。省委、省政府旗帜鲜明地提出建立“公办为主、非营利性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将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作为省委考核地方的重要指标。全省已形成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良好局面。

坚持科学布局,持续扩大普惠性资源供给。一是做好规划编制。每年研制发布学前教育资源预警,呈送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导各地适时调整布局规划。二是架构建设机制。明确规划编制标准,将规划纳入政府城建年度计划保证落地。三是扩大资源供给。每年将新改扩建300所幼儿园作为省政府民生实事,近5年全省新改扩建近3000所。四是实施服务区制度。2016年起省域推进普惠园服务区制度,4个设区市已全面施行,全省约61.7%的县区划片服务。

坚持做强短板,笃定推进师资和经费保障。一是落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明确按师生比,探索跨区域、领域编制调度机制,5年新增在编教师1万多名。二是创新人事管理。通过备案制、员额制,规范编外教师管理和待遇。三是完善教师专业成长机制。每年培养专科以上师范生近万名。制定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培养正高级教师30余名。四是提高财政投入标准。落实省学前教育条例提出的财政性学前教育占比要不低于5%的要求,去年全省达6.78%。

“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从以下几方面谋划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公益普惠成色。坚持公办为主,优化资源布局,重点加强人口密集区资源建设。进一步落实编制标准,提高公办教师占比。严格落实公办园独立法人制度,严格监管民办园经费。

二是弥合分层差异,实施高质量、均等化的服务。推动各类公办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总体均衡,全面实施园额班额标准化和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持续加强行政和教研两支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三是激发基层活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幼小科学衔接。依据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完善评价体系,制定评估办法,引导幼儿园更加科学地开展保教活动,提升保教质量。

谋学前普惠篇 写创新发展卷

江西省教育厅

“十三五”以来,江西省抓住国家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契机,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公办,持续扩充普惠资源。持续把公办园建设作为“厅长突破项目”“厅长挂号项目”强力推进,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纳入市、县(区)主题教育重点问题清单,集中攻坚。

强化保障,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了以政府为主的投入机制。出台并落实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2016—2021年,下达省级资金近70亿元,重点支持公办园建设及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强化质量,持续保持内涵发展。出台了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制定实施了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幼小科学衔接试点,在全省部署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和幼儿园跟岗帮扶计划。

强化改革,不断创新突破瓶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文件,从办园主体、收费、人员三个方面明确公办园的底线标准,强化支持保障。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园模式,采取“1+N”方式解决机构编制。积极探索教师编制备案制,建立“编制周转池”,突破编制瓶颈。

强化机制,巩固提高成果。着力完成1222所城镇小区配套园和1543所无证园的治理,并推动开展“两项治理”回头看,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坚决防止无证园问题反弹。全面推进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到2025年通过评估的县(区)达到55%。

下一步,江西省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动态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启动实施全省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推进农村地区优质普惠资源建设。

二是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合理调整公办园保教费标准,确定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基本相当。

三是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出台全省公办园教师编制保障过渡性办法,加强公办园教师保障;落实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建立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最低保障水平。

营造县域高中发展良好生态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共有普通高中970所,其中县域高中582所,占六成。近年来,河南省大力振兴县域高中,在招生政策、办学条件、教师建设和探索育人模式上,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增强生源动力、办学效力、队伍活力、育人潜力,积极推动县域高中高质量发展。

一是狠抓招生管理,增强县域高中生源动力。河南省于2010年搭建了统一的省级中招电子平台,实现了考生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学籍注册一站式办理。严格控制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特殊类型班外,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严肃处理,为县域高中保住优质生源,增强其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做好资金保障,提高县域高中办学效力。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专项投入近10亿元,全部用于县域薄弱高中改造,推动和带动市县投入220亿元,全省校舍竣工面积达605.8万平方米。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将县城和农村地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

三是提升教师素质,调动县域高中队伍活力。深化“县管校聘”改革,给予县级更大教师调配权,畅通流动渠道,吸引优秀师资。提高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分别提高5%至8%,有效调动了县域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中教职工比2018年增加4.31万人。

四是推动教学提质,挖掘县域高中育人潜力。遴选22所县域高中作为省级多样化发展试点学校。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从2018年起,总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用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

“十四五”期间,河南省将聚焦“条件改善、队伍建设、质量提升”三个方面,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一是聚焦办学条件改善,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改造项目,“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制定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2025年前完成县中标准化建设。

二是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培训“广度”。加大教师补充力度,2025年前,完成普通高中教师增配10%的任务。持续开展新课程培训,组织县中校长和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是聚焦教学质量提升,丰富育人“厚度”。扩大实施河南省中学生“英才计划”,打造一批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建立高校、教科研机构与普通高中协同研究机制,每个学科基地对口帮扶3—5所县域薄弱高中,开展校长、教师挂职交流和跟岗学习。

振兴发展县域普通高中

海南省教育厅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县域高中发展,将办好县中作为乡村振兴和促进县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发挥省直管县(市)的体制优势,强化省级统筹,创新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引育并举全面提升县中质量,实现每个县(市)均建有优质县中,呈现县中生源回流新趋势。

一是省级统筹全面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严格落实教育部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实行全省中考报名、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六个统一”;全面启动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改革,严格限制跨县域招生,严肃查处违规超计划、跨区域招生行为。

二是引进优质资源举办托管县中。采取整体托管、名校办分校等方式引进优质资源,全省共引进中小学、幼儿园83所,提供近16万个优质学位,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等著名高校在县域举办“新县中”或托管“老县中”,覆盖全省所有县(市),提供优质高中学位2.9万个。

三是加大投入倾斜支持县中建设。省财政设立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除高中大班额和县域高中建设,2015—2021年共计投入14亿元,其中85%以上的资金用于县中建设。全省普通高中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例从2016年的23.28%下降至2020年的0.37%,全面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

四是改革创新县中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实施三期“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面向全国引进150名优秀高中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县中工作。建立教师周转编制机制,按空编数10%和15%分别设立省级、市县级周转编制专户,以“先进后出”方式补充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提高3%中高级职称比例,在县城建设安居型住房,激励县中优秀教师安心从教。

“十四五”期间,海南省将进一步聚焦县中建设,从五个方面落实《“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是进一步强化招生管理,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二是着力推动县域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培育一批体育、艺术、民族文化等特色鲜明的县域高中。三是实施优质县中培育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提高县域高中和薄弱高中办学水平。四是持续加大县域薄弱高中建设投入,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五是实施县中校长教师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组织省级县中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加强省、市县教研队伍建设。

以“首善”标准建设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

北京市教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儿童特别是孤儿和残疾儿童,全社会都要有仁爱之心、关爱之情,共同努力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近年来,北京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办好特殊教育”要求,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以“保障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为总目标,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首都特色、首善标准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成。

一是统筹学段服务,教育体系更趋完善。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普及水平,同等条件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全市就近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零拒绝、全覆盖。加大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全覆盖,融合教育向普通高中深度延伸,率先明确可根据残疾学生意愿就便入读普通高中。北京联合大学设立全国首个面向残疾人招生的硕士点,填补了我国残疾人研究生层次教育空白。

二是统筹普特融合,育人水平全面提升。建成1个市级特教中心、16个区级特教中心、200个学区融合资源中心和超500间资源教室,形成市、区、学区、学校四级融合支持体系。在6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校建立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强化学校融合教育规范管理,落实普通学校发展融合教育责任。实行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和资源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特教教师驻点普通学校支持制度,加强特殊学生助理教师规范管理,融合资源覆盖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初步实现特殊学生全员、全过程、全环节享有支持服务。

三是统筹资源配置,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到1.2万元,学前和高中阶段按照同等标准执行。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各类学校无障碍设施达3500余点位、1.8万余元素,确保残疾学生在校内安全畅行。推动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将特殊教育纳入全市“互联网+教育”发展,分类研发上线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1100余节,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辐射服务京津冀协同和对口帮扶地区特殊教育发展。

下一步,北京市将认真组织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提升特殊教育品质,引领特殊教育新发展,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实现人生出彩机会。

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

河北省教育厅

近年来,河北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决策部署,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关注每个残疾学生身心发展需求,不断强化保障机制,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特教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

一是坚持特教特办,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各级教育部门与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了定期沟通、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健全上下贯通的管理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研员,负责特殊教育日常管理及教研指导。以县为主体推进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建设,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建立了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为残疾儿童就学工作提供评估鉴定、提出安置建议。成立省、市、县三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提供教学研究、政策咨询、评估指导、师资培训等支持服务。

二是发挥骨干作用,优化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以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和前两期特教提升计划为契机,积极优化统筹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努力增加特殊教育学位供给,实现“县县有特校”。充分发挥特教学校在推进区域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骨干支撑作用,持续加强特教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发展县级和校级资源中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全省168个县(市、区)已建成特教学校163所,其中,20万人口以上的县已全部建有特教学校。

三是促进“两头延伸”,持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支持特教学校举办幼儿园或学前班,支持普通幼儿园创设“幼特融合班”,目前,全省共建有54个特教幼儿园(班)。确定了6所面向全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盲生和聋生高中,12所面向本市招收残疾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为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创造了条件。成立河北开放大学残疾人远程教育学院,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邯郸学院等5所高校开设特教本科专业,为特教学校输送更多专业人才。5年来,全省有4840名残疾学生进入高校就读。

下一步,河北省将认真组织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进特殊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中国教育报》2022年02月22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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