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停止部分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业务的通知。要求,自8月3日起,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停止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
通知指出,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6日起,停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停止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包括已经递交申请材料尚未批复和许可证已经颁发正在办理登记等审批业务。对已经提交审批材料、进入审批程序但尚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上述三类培训机构,审批部门、教育部门应主动联系其举办者,对其进行“双减”政策的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