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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树养好“口碑”背后的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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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0-1-13 13: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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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有如过街鼠,虽然不是人人有权打得了的,但至少每个人都有痛恨的权利。时代变了,贪官多了,爱憎再分明的人,也难免对腐败产生些许审丑疲劳。但是,有些贪官身上的“优点”,公众也看在眼里,挂在嘴上,记在心里。说不定哪天,有好事者摆弄出个“贪官口碑排行榜”呢。在这样的专业排行榜横空出世之前,贪官的“口碑”只能零星面世。业余喜欢杀猪的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落马后的“口碑”就蛮不错。
据报道,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由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据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披露,叶树养曾给自己定下6000万元的“受贿目标”,此外,他还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叶树养的“口碑”,和他的贪欲有定量,达标便住手有关。君子爱财,固然应当取之有道,但官员贪财,适可而止,能将膨胀的欲望套上缰绳,也的确大不易。叶树养出师未捷身陷囹圄,他能否践行自己的诺言,看来没法验证了。如若他真能在目标实现那天做到金盆洗手,他在老百姓中间的“口碑”可能更不错。因为,现实中贪得无厌者实在不胜枚举,叶树养起码会遵守一定的“规矩”。
成全叶树养“口碑”的,正是他的那个“五不”原则。在贪官屡打不绝的背景下,老百姓对贪官的“容忍度”越来越高,但最无法容忍的是那些贪而无道、言而无信的官。东窗事发后的叶树养,能够在网络舆论中刮起一股“好评”旋风,当然不是民众的价值观被扭曲,而是无可奈何的冷幽默。贪污腐败国法不容,怎奈贪污腐败的纪录屡创新高,这其中,不乏收钱不办事,甚至赤裸裸向人索贿的贪官。
民众没有直接反腐的权力和能力,他们只能用言论上的话语权当秤砣,给他们心目中的贪官过过秤,所谓的瘸子里面挑将军,就是这个道理。几千万的贿金目标,即便不是纳税人的血汗钱,也是笔巨大的不义之财,叶树养这样的“钓鱼受贿”,文明固然文明,性质还是犯罪。舆论之所以对此报以“好评”,在于其不敲诈、不欺诈、不赖账、不讨债。相对于那些不择手段,敲骨吸髓的贪官,叶树养自然就有了“口碑”。正是这个受贿的“五不”原则,才使得叶树养在贪官中脱颖而出,赢得了网上的另类好评,譬如:“一个官做贪官不难,难的是做一名有原则的贪官。”“这是个好人,是贪官中的最好的官。”“办事有原则,贪污犯中好样的。”
细品人们对叶树养的“口碑”,品出的是民生多艰、治贪之难和民声无奈。时代的讽刺,不正是从叶树养们的不错“口碑”中写就的吗?对叶树养的“好评”,难道不是活生生的黑色幽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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