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全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方案》,根据方案,省教育厅将派出督导组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进行督导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对等级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授予“江苏省普通高中推进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荣誉称号,给予表彰;对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据悉,督导评价以资料审核和督导组现场评价方式为主。具体督导内容包括听取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汇报,学校对得分情况进行说明,回答督导组提问;随机听课,检查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察看各类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以及校园环境等;查阅与指标相关的日常管理资料与统计资料;根据需要分别召开学生、教师(含中层干部)、学生家长、社区人员座谈会,并通过个别了解、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