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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要先“破”后“立”
来源:     2008-5-23 9:46:00
 
 ■今年,山东省的规范办学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根据目前的反馈来看,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赞同、理解与支持。不过,质疑声也从未间断。
  为此,我们近日专访了对素质教育有深入研究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与信息管理科学系主任熊华生,他提出了一种实施素质教育的不同思路。而山东的规范办学与他的思路不谋而合。

素质教育的核心问题是“破”

    中国教师报:素质教育提了很多年,但是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您认为问题在哪里?
    熊华生:素质教育有两件事,一是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恢复正常教育秩序,一是在此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人把前者称之为“破”,把后者称之为“立”。
    素质教育这两项任务有着内在的联系。“破”是“立”的基础,没有正常的教育秩序,“立”无法展开。“立”是“破”的目的,建立教育秩序是为了开展丰富多彩高质量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这两件事都非常重要。
    但是,自从素质教育提出后,“破”受到了忽视。素质教育提出后,内容在不断地丰富,主题在不断地变化,花样在不断翻新,成功教育、愉快教育、创新教育、新课改等等都先后被推出。与此同时,“破”总是那样几条,而且都是难啃的“老骨头”,难以吸引人的眼球。正是由于素质教育的“立”的内容令人眼花缭乱,抢占了人们的注意力,“破”的地位相应在下降,实质上受到了忽视和冷落。
    与主流的认识刚好相反,素质教育的核心问题是“破”,即把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恢复正常教育秩序作为当前素质教育改革的重点。

    中国教师报:为什么说“破”才是核心问题?
    熊华生:第一,“破”是素质教育的基础。考什么教什么,许多课程不受重视或根本不开,新课程改革再成功,也发挥不了作用;把学生关在教室里死读书,再先进的教学设备,再好的体育馆、图书馆、演播大厅等等,也摆脱不了被闲置的命运。不正当的升学竞争是横在素质教育跑道上的绊脚石,不搬走它,其它任何教育改革都不会真正成功。
    第二,当前中国基础教育最突出的问题是“破”。这些年来,我们在素质教育的“立”方面,确实也有一些成绩,比如新课程改革与教师培训工作。而在制止不正当升学竞争,减轻课业负担方面,进展太慢。后者确实非常难,但它是基础,是核心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其它一切都是空的。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破”的解决时机基本成熟的情况下,一定要重新聚集火力,争取有所突破。

“破”的关键是学校与教师

    中国教师报:在制止不正当升学竞争,减轻课业负担方面,我们也一直在努力,但好像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是为什么?您认为怎么“破”才是可行有效的?
    熊华生: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纠正片面升学率倾向,制止不正当升学竞争行为,减轻中小学学业负担当作一个教育教学问题,以为端正教育观念,编制新的课程,采用先进的教育方法,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提高教师的素质,就能解决“破”的问题。简言之,这种思路是把“破”主要当作一个观念与技术问题,以为“破”的关键在于学校与教师。
    这种由教育官员主导的思维模式事实上被证明是错误的。基础课程改革之前人们对改革寄予厚望,但课程改革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并没有得到纠正,学业负担过重问题也没有解决。招生考试的改革也解决不了这个难题,这已被多年的改革经验所证明。可见,把“破”当作教育教学问题,把“破”的希望寄托在教育观念变革、课程与评价方法改革、教师素质提高上的思路,行不通。
    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不单单是一个教学问题,主要是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缺乏实质自由,导致家庭生活和学校生活双双失衡。这种失衡起源于家长和教师将成人的意志强加给儿童,干扰了他们的生活,破坏了休息、游戏和学习之间的天然平衡。侵犯者(家长和教育者)的本意是让被侵犯者(自家的孩子或自己的学生)在升学竞争中取得优势,为被侵犯者和自己谋求额外的利益,却不知这种不正当升学竞争引发了恶性的升学竞争,整个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受到破坏,结果是个人利益受损,整个社会的利益也受损。这种囚徒困境并不是竞争者本人想看到的,但他们依靠个体的力量无法摆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要出面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可见,这是一个典型的治理问题。
    明确“破”是一个治理问题,才能推动“破”的思路变革。一是明确改革的性质。“破”不是具体的教育教学问题,而是儿童权益的保护和教育秩序维护问题。二是明确改革的重心。要把注意力转移到宏观教育制度建设上来,确保违规教育行为和素质教育行为都得到全面监测并受到相应的奖惩,提高不正当升学竞争的成本,让素质教育行为成为符合学校和教育者个人利益的行为。三是明确改革的责任。制止不正当升学竞争,维护正常教育秩序,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主要是政府的事。素质教育成败取决于政府的责任心和教育治理的水平,政府是素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中国教师报:素质教育推进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就是教育行政部门过一段时间颁布一些文件,但效果不很理想。长此以往,素质教育在广大的家长、教师、学生心中变成了一件遥不可及、很难完成的事。这种情况已经成为素质教育的重大阻力。怎样改变这种现状?
    熊华生:如果要改变这种现状,一定不要把素质教育的目标定得太高,要区分素质教育长远目标和近期突破目标,做到心有远大理想,又立足于现实。
    因为,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素质教育的理想状态,这种目标追求是无止境的,只能不断逼近,而不可能达到。它起着引领的作用,让素质教育改革不至于迷失方向。
    根治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毛病,让儿童在学校、家庭、社区都拥有充足睡眠、休息和自主活动的时间,让学校免除升学竞争的压力,能专心实施素质教育。这是素质教育的中期目标。
    而素质教育近期突破目标,必须是与素质教育长期与中期目标方向一致,同时在现阶段又基本具备实现条件,通过努力可达到的目标。我以为素质教育近期突破目标是:在整个社会升学竞争仍很激烈的情况下,成功制止住学校间的恶性升学竞争,恢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把学校建设成适合儿童生长的地方,给儿童留下比较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自主活动时间。
    主要包括:学校严格按照国家的课程计划开课,开足课时,又不擅自增加课时,确保德智体美的活动能不折不扣地开展;它要求学校按照统一作息时间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学生的课外时间不被挤占,控制作业总量,规范节假日补课,这样可最大限度地保障儿童有一定的睡眠和自主活动的时间;不设重点班,不搞分数排名,把考试次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学校采用正当的升学竞争手段。
    素质教育渴望成功,渴望一件件可看得见的成功。只有成功,才能帮助学生、家长、教师,特别是那些政府官员,重新树立素质教育必胜的信心。因此,在确立初期目标时,一定要知道我们的能力是有限的,做现阶段条件允许我们做的事,不去从事根本不能完成的事。

    中国教师报:您认为素质教育,哪怕是初期目标,能在短期内实现吗?
    熊华生:我认为,目前素质教育正在面临着突破。几十年来我们一直苦苦追求的那种目标有望实现: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课,学校间的升学竞争得到有效治理,学校的作息时间和作业总量趋向合理。快则两三年,慢则七八年。
    这种判断是基于我国的经济、社会、教育等方面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积极变革。
    第一,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消除了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经济动因。学校之所以片面追求升学率,是因为这样做可吸引更多的学生,也就是用分来换钱。而现在义务教育经费完全由政府提供,不用向家长收费,也不允许向家长收费,这样就切断了钱分交换的链条。分数换不到钱,也不允许用分数换钱,中小学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内驱力就大大降低。
    第二,关注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渐成气候。随着学校之间差距的缩小,升学竞争的压力也会减小。
    第三,教育就学机会总量短缺将会成为历史。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连续多年的扩招,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另一方面,适学年龄的人数在减少,高等教育上学机会总量短缺现象有望消失,对于素质教育的推行也是一件大好事。
    第四,社会结构、价值观念正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医保、社会最低保障制度将逐步完善,这将大大减缓人们对未来生活的焦虑,从而降低升学竞争的强度。同时,社会的价值观也更为多样化、多元化,家长对于子女生活质量会更关注,有更多的家长会珍视童年幸福,那种不顾一切追求分数的家长数量会减少。家长的教育需求更多样,更有弹性,也更合理,必将对学校活动产生深远影响,改变教育的面貌。
    突破是必然的,不过,这种突破还存在着两种不确定性。一是因教育治理跟不上时代要求,突破也会人为地延后几年。
    第二种不确定性是,突破后的教育状况是否令人满意。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出现韩国、中国台湾那种状况。学校升学竞争控制住了,但升学竞争由校内转移到校外,课外补习班、“私教育”泛滥。也就是说,学校与教师解脱了,儿童的学业负担依然沉重,儿童生存状况并没有真正得到改善。
   
让学校成为儿童生活的乐园

    中国教师报:现在就有很多人在担心您所说的第二种情况的发生。山东规范办学后的事实也证明,课外补习班也在升温。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呢?
    熊华生:这是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
    为了减轻中小学生的负担,国内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理论工作者主张限制学生在校时间,禁止节假日补课,让儿童拥有更多的校外时间。
    问题是一旦延长了校外时间,也不一定会有好的结局,很可能是升学竞争的主战场由校内转移到校外,学业负担依然沉重,中小学生仍未脱离苦海。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香港,这种情节早已上演。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关键是我们对待学校的态度。
    由于受儒家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生存竞争的双重影响,中国家庭过分学校化,已不可能为儿童提供足够的休息、娱乐和自主活动的时间。家庭荒疏了自身的责任,学校功能只好随之进行调整,承担家庭所推卸的那一部分责任。学校除了教学功能外,还要为儿童提供休闲与娱乐服务。因为家庭学校化,所以学校要家庭化,用学校家庭化来应对家庭学校化。
    儿童的彻底解放,要求学校、家庭、社区都成为儿童乐园,这在目前只能是一种理想。通过努力我们可以做到的是,在学校里保障儿童的休息和自主活动时间,把学生的学业负担减下来,让学校率先成为儿童的乐园。
    让学校既成为学习的场所,也成为生活的地方。具体来说,可将学校时间分为教学时间与自由活动时间。教学时间,也就是儿童劳动时间、工作时间,应当根据国家的课程计划安排教学。自由活动时间,也就是儿童劳动之余的休息时间,儿童可以自主支配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这段时间的学校,是儿童生活和玩乐的地方。在这段时间内,玩得高兴本身是主要目的,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等成为次要目的。
    一旦学校真正成为儿童生活的乐园,那么,延长在校时间,寒暑假让学生到校,就不是什么坏事。只要家长、儿童与学校同意,且在一定的限度内,延长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让儿童多来学校活动是有益的。
    与单纯禁止中小学补课相比,重新给学校定位,扩大学校的功能有更多的优点。一是它真正减轻学生负担,确保儿童享有休息和自主活动时间。二是由于正式学校延长在校时间,节假日进行适量补课,抑制了课外补习班的泛滥,避免了韩国出现的那种状况。可以说,这种策略才真正做到了两全其美。
  
    中国教师报:大家都渴望素质教育的成功,但是,家长、教师、学校,都经常讲自己也是没有办法,无能为力,您认为,谁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熊华生:素质教育的成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但不能满足于这句话,还要继续分析,谁应该发挥主体作用。刚才讲了,素质教育至少包含“破”与“立”两部分内容,而“破”是瓶颈,所以,素质教育的主体也就是反不正当升学竞争的主体。
    反不正当升学竞争的主体,简略地可分为家长、学校、省地县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论是家长、学校,还是县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都是升学竞争的参与者,都无力改变竞争规则,无法制止其它竞争参与者的不正当升学竞争行为。
    我认为:反不正当升学竞争的关键主体是省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因为,第一,高考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录取,省级政府超脱于高考升学竞争之外,没有升学压力。第二,省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改变游戏规则,也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经济、法律与行政等资源,提高不正当竞争的成本,从而形成有利于反不正当升学竞争的宏观环境。第三,在省级政府的领导与监督下,有可能做到要减负大家一起减,让所有竞争者在同一条件下公平竞争。
   
把素质教育纳入评价内容

    中国教师报:改革现行的评价制度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最佳突破口”,这是共识。您认为如何改革与构建素质教育评价体系?
    熊华生:很多人认定招生考试制度是应试教育的根源,就把素质教育成功的希望寄托在高考与中考的改革上,主张通过增加对平时成绩以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从而克服“一张考卷定终生”和“高分低能”的弊端。其实,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刘海峰教授的研究:减少考试科目,降低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把平时考试成绩或会考成绩纳入高考等作法均不能减轻学生负担。至于把综合素质测试纳入高考,或把指标分到学校,扩大自主招生范围等改革措施,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社会诚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极易导致社会不公,引发腐败。
    其实,不论是考试也好,综合素质评价也好,其评价内容都限于对学习结果,即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测试。这种评价范围太窄。我们一直强调素质教育,强调办学行为的规范,为什么不能把它作为评价的内容?
    素质教育的评价应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对学习成果的评价,二是对学习过程的评价。前者评价学生素质的高低和发展水平。后者评价学生的时间投入和生存质量,包括是否严格按国家的课程计划开课,作息时间是否正常,作业总量是多少,学生体育锻炼时间、休息时间和自主活动时间是否有保证,等等。一位教师,或者一所学校,要想在这两项指标中获得好成绩,它就必须充分尊重学生,提高教育质量。
   
   中国教师报: 学习结果的评价相对容易一些,学习过程该怎么评价?
    熊华生:“明查”与“暗访”都有毛病,比较可靠的方式是全过程的监测。具体做法如下:
    对学校行为的监测可集中在对两项时间表的执行情况的监测。一是教学的时间表,各门课程是否开齐,各门课程实际占用课时,学生课外作业所需时间,等等。二是学生“玩”的时间表。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是否有保障,每周用于自主活动时间是多少,课外阅读或兴趣活动的时间是多少。
    监测要做到“三全”:全体,升学竞争区域内所有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都要纳入监测的范围;全面,反不正当升学竞争与素质教育目标所涉及的内容与指标都要监测;全时段,不论是正常学校日,还是双休日、寒暑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间断监测。
  信息只有及时公开,才能保证它的准确性,才能发挥导向与激励的作用。必须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比如一个月内公布监测的原始数据,每学期公布计算出的被监测对象的等级分。我们相信,只要政府重视,投放足够的资金,并且充分发扬民主,借助现代化的手段,就一定能打造出权威的被学校和公众承认的素质教育绩效指标,可与考试分数与升学率媲美。
  
  中国教师报:认真推行素质教育的主体,不论是学校,还是政府,都会感到有一股无形且强大、阻挡改革的力量,都会感到改革动力不足,改革是多么艰难。如何增强素质教育改革动力,使之也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
  熊华生:这还是一个利益问题。
  虽然从理论上说素质教育有利于国家,也有利于个人,但从恶性升学竞争回归到素质教育的全过程都将涉及到家长、学校的切身利益。对于家长来说,分数决定着子女上什么样的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子女的前程以及整个家庭的前程。对于学校来说,分数影响学校的名声与竞争力,甚至学校的生死存亡。也就是说,资源依据分数而配置的机制,对教育产生了一种持续的、无形的推动力量。
  同样,把素质教育绩效与资源的分配挂钩,也能为素质教育,为制止反不正当升学竞争提供强大的动力。比如说,中央或省级政府拿出一大笔经费作为对素质教育的奖励,根据素质教育的绩效,主要是对教育过程的监测数据,按等级划拨给县市、学校与教育者。
  这样我们就形成了一种平衡的教育动力体系。学校要想赢得家庭的尊重,争取更多的家庭教育投入,它就必须提高教学质量,追求好的考试成绩;学校还想得到政府的认可,争取更多的教育拨款与补贴,就必须确保办学行为规范,不挤占儿童的休息与自主活动时间,让儿童快乐成长。在新的制度约束下,即使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学校也要走在素质教育的道路上。

  熊华生,男,1961年生,博士,湖北第二师范教育与信息管理科学系主任,《班主任之友》常务副主编,出版《反不正当升学竞争的战略问题》等多部著作,研究领域为教育基本理论、公共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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