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凤台县加大教育民生工程投入,规范实施程序、把握时间节点,履职尽责有效地完成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学生资助工作、学前教育项目工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等四项民生工程,极大的改善了教育工作状况,促进了家庭社会的和谐。
一是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公用经费共拨付25359.43万元,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费共拨付2014.17万元。凤台县委县政府积极谋划,在县教育局设置计财科,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充分利用广播的阳光热线栏目、电视台州来方圆栏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画、每年发放告知教育民生工程一封信、学生宣传卡、学生簿本、民生工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对资金严格按照“三审”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下发了《关于凤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施意见》(教基[2008]158号),各学校均制定了实施办法,每学期开学前专门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及时保证免费教科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是学生资助工作。“十二五”期间,凤台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累计发放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261.798万元,资助学生31833人次。凤台县高度重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工作,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同时规定每年5月、10月为民生工程宣传月,集中组织开展教育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传送给每一位受助学生,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国家资助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是学前教育项目工程。“十二五”期间,共新建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9所,共投入资金16239万元。全县学校及幼儿园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明确产权归属,及时办理了资产移交,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建立管养检查制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园舍档案信息,充分利用先进的现代化手段进行园舍日常管理。
四是留守儿童之家,“十二五”期间,全县分三批共建成了225所留守儿童之家,涉及全县25所农村初中,17个中心校,164所村小学,13所幼儿园。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我县各学校领导和老师共同努力,2012荣获了省市级留守儿童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县教育部门不断努力,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了良好的硬件设施,部分还安装了空调、多媒体等硬件设施;制定了《凤台县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管护办法》对建成后的留守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进行认真管理维护,每年拨付2000元,用于设施设备的更新;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和成长记录袋,采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为留守儿童选配了在职教师与他们结成对子,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常开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