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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莫轻信 学校口头承诺的“优惠”不合法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2007-5-15 9:51:00
 
      “只要填报志愿时,选择我们学校‘一条龙’,录取时就能降分”、“只要报考我们校中校,入校后就可以调到统招班”……为吸引生源,今年中考前,部分省重点高中向考生和家长口头开出了诸多“优惠”条件。教育部门权威人士表示,这种做法并不合法,且没有任何兑现依据,家长和考生不要轻信。

  目前,一些省重点高中向考生和家长“承诺”,只要报考自己的学校,就可实现优先录取。有的学校提出,只要在中考志愿表中填报志愿“一条龙”,即报考省重点高中时,统招、择校、民办公助校的志愿都选择同一所学校填报,就可享受到录取的优惠政策等,以此吸引生源,争取校际间对优秀生源的竞争。教育部门权威人士表示,中考录取是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由计算机自动择优录取的。中考录取前,某些省重点高中提出的“一条龙”或“签约”等优惠录取政策,都不能作为中考录取的依据,且不合法。教育部门已严令,中考填报志愿期间,各学校所做招生宣传不得超越招生政策规定,宣传期间也不得干扰生源所在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招考部门有关人士也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填报中考志愿时不要浮躁、务虚名,要从考生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出发,选择适合他们的学校。同时,家长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报考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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