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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给老师办社保最高罚1万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7-4-5 10:27:00
 
      (记者 姚长寿) “近段时间,成都市部分中小学的教职员工反映学校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保。”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透露,为维护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将从今日至5月19日对五城区(含高新区)中小学校的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校是否与老师等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社保、支付工资和教师持证上岗情况。如发现学校未给老师等教职员工办理社保的,将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学校与老师等教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3000~30000元罚款;学校老师存在没持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将责令学校要求老师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能上岗,拒不改正的,将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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