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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女猝死一年父亲将学校告上庭
来源:天府早报     2007-4-4 10:26:00
 
      《哭喊着父亲不敢相信女儿去了》追踪

  早报讯(记者王晓鸥摄影华小峰)去年3月3日凌晨4时许,成都市实验中学高三女生李乐在寝室猝死,来不及见上孩子最后一面的父母伤心欲绝(本报2006年3月4日曾作详细报道)。一年以后,痛失爱女的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过失责任并提出赔偿,他们决心要为逝去的女儿讨要个说法。昨(3)日下午,记者在成华区法院内见到了李乐的父亲李兴光及家人。

  孤绝无助起诉学校

  听审席第一排坐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男人,软弱无力地倚靠在椅背上,他就是孩子的父亲李兴光,今年49岁,比起一年前的他,明显苍老了许多。旁边的一名妇女是李乐的母亲,庭审过程中她一直没有说话。

  李兴光说,李乐死时年仅18岁,在成都市实验中学读高三,3年来都寄宿在学校,每到周末才回一次家。去年3月3日凌晨4时许,他突然接到学校的电话得知女儿出事了,没想到,自己最后见到的竟是女儿冰凉的尸体。李乐去世以后,事情曾交由警方调查,而家属与学校的进一步协商却迟迟没有结果。李兴光说,自己和家人一直在等待学校给个说法,但没有任何回音。经过商量,李家人决定赶在民事诉讼期失效之前起诉学校,希望学校对女儿的死负上应有的责任。今年2月初,他们将成都市实验中学告上了法庭,成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3月21日第一次开庭,昨日则为第二次复庭。

  丧女之痛庭上痛哭

  一年过去了,李家人始终难以接受孩子于凌晨突然死亡的噩耗,尤其是在面对被告学校方的说法:李乐的死亡和学校没有责任。法庭上,好几次被告代理律师的辩词,均遭到李家人提出质疑。随后,原告代理律师曾宁向法庭出具了由华西医大法医鉴定中心开出的死因证明:未发现死者有明显致死性器质性病变,经解剖具有该体质的人应激力弱,“充分说明李乐是特殊体质,在学校晕倒后,更应得到学校和老师的留意并通知家长,而不是让孩子一个人猝死在了寝室。”当曾律师谈到李乐去世的情景时,孩子的几位长辈开始抽泣起来,情绪也显得异常激动。此时,强忍住悲伤的李兴光忽然转过头,用眼神“劝说”住了家人。他异常平静地举起手来请求法官,“我想要知道校医给我女儿进行抢救时的全部过程,这一年来,对于我都是一个谜”。下午4时许,庭审结束了。法院究竟将如何判决,孩子的父母能不能为女儿讨个说法,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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