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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租房三招防忽悠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2007-1-26 8:51:00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近期,南京不少高校大学生想利用寒假好好复习功课,于是出现了特殊的“租房一族”,南京地税部门提醒大学生在租房时谨防被出租方忽悠。

  谨防忽悠之一:索取的是非租赁发票.发票是维权的惟一合法证据,大学生要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租房时必须取得房屋租赁业专用发票。

  谨防忽悠之二:房租中是否含税。在商谈租金时,要确认租金中是否含税。不排除有的出租方在谈房租时,先报一个租价,你索取发票时,要再补上开票缴税的钱。

  谨防忽悠之三:不能履行合同。大学生租房必须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何时付租金、安全等条款。有的房东在先取得租金后,没有等到期满就又与下家商谈出租,没有等你租期满,上门打扰者甚多,如果你争取了主动,随时可以退租,或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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