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需办理免考手续,请于每周一或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携带原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成绩单(成绩单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原学校教务处红章)到市自考办成绩处办理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