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普通高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有所不同。在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要求及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今年体检工作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此次体检要求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对肢体残疾,学校可对其不宜就读的专业进行调整,学校不得随意拒绝录取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