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教育局为规范高中的办学行为,促进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作出了严禁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补习班的规定。
徐州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制止公办高中举办各种复读班和补习班,真正做到“公办不复读,复读到民办”。规定要求,所有公办高中均不得将学校的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复读班、补习班,不允许学校的在职教师到复读班、补习班兼课;擅自兼课者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徐州市教育局还设立专线电话受理举报,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查处;对继续违规举办复读班、补习班的学校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曝光,责令限期改正,严肃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停止对这些学校的星级评估和认定。对省重点高中和国家级示范高中,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相应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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