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将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制度,从今年起至2010年,全省中小学班主任将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保证每一位班主任接受不低于30学时的培训,从而提高广大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教育改革的深化,中小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这也对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保障和鼓励中小学班主任自身素质的提高。
按规定,班主任培训将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之中,记入教师培训学分。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不参加班主任培训的教师不能担任班主任。培训合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各级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班主任工作业绩、班主任培训成果要作为教师竞聘上岗、评职晋级、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